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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森的法律与正义哲学理论

发布时间:2021-12-01 22:43
  凯尔森认为,基础规范与效力递导原则是法律实存的结构要件,对法律规范的普遍服从能够催使合法性价值的生成,但合法性与正义不同,正义只能成为良法与恶法之间区分的标准。法律价值判断能够借助社会事实进行客观检验,但关于正义的判断却依赖于相互冲突的人类利益诉求,所以实证法律科学与法律哲学之间存在分野。文章通过阐释上述凯尔森立场中的基础性要素,指出其正义哲学理论中所坚持的规范伦理相对主义立场,与其自身所持的认知相对主义立场、基础规范理论及宽容原则存在着无法圆融之处,结果凯尔森成了一个带着伪装的伦理绝对主义者。

【文章来源】: 求是学刊. 2019,46(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7 页

【文章目录】:
一、背景:作为规范的法律
二、法律的价值与正义的价值
三、凯尔森对于知识的阐发
四、凯尔森对于法律知识的阐发
五、凯尔森的正义哲学理论
六、伪绝对主义者凯尔森



本文编号:352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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