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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所有权时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及履行问题研究——以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1-12-11 08:11
  物权变动与买卖合同效力相分离,房屋所有权能否顺利转移,是合同履行问题,即使未取得所有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不能否认合同的有效性。可履行性与否,法院应当参考: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的违约情况,实际履行对于双方利益的平衡,出卖人出卖房屋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是否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履行障碍,是否适用强制执行及执行成本大小等因素。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基本案情介绍
二、法院对本案审理经过及判决结果分析
三、对案涉合同效力及可履行性的评述
    (一)关于本案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二)关于本案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可履行性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法律行为主体的“名”与“实”[J]. 杨代雄.  中国法学. 2010(04)



本文编号:35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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