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犯认罪示众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29 14:29
本文关键词:未决犯认罪示众问题
【摘要】:当前我国未决犯认罪示众形式主要有传统媒体制作和播出未决犯认罪的节目、新兴媒体所主导的网络反腐的过度曝光、公权力机关主导的"公开逮捕"和"公开审判"。让未决犯认罪示众违反现行法律、背离人道主义、彰显符号暴力。示众主要源自"耻辱刑"传统,认为其符合民意、有助于普法宣传、符合行政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也是这种行为屡禁不止的动因。彻底根除各种形式的示众行为不仅需要通过立法救济保护未决犯的合法权利,而且要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同时树立尊重人格尊严的法治意识。
【作者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
【关键词】: 未决犯 认罪示众 媒体 法治
【分类号】:D920.4
【正文快照】: 从古代的斩首示众,到“文革”时期的批斗示众,再到“严打”时期的游街示众,尽管饱受非议,示众行为却依然屡禁不止。现如今,又出现了新的形式——将未决犯认罪过程在电视荧屏上示众或是通过网络示众。法院尚未审理,理论上说他(她)们都是无罪的。既然无罪,让其在媒体上自认其罪,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黄g,
本文编号:94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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