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调解的市场化运作
发布时间:2017-11-08 16:03
本文关键词:论调解的市场化运作
【摘要】:调解的市场化是实现调解社会自治化改革的关键途径。调解市场化的运作包括两方面。一是调解市场结构的完善。围绕市场中的商品、供给、需求三要素入手,促使专业化的调解服务产品以合理的价格由调解组织提供给当事人,寻求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对接,实现调解市场的良性运作。二是调解组织的商业化管理。部分调解组织已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尝试进行公司化改革,寻求调解组织的规模化发展。
【作者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6
【正文快照】: 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理想状态应是实现调解的社会自治化改革,构建一个强大有效的民间调解系统,配合委托调解制度,成功分化法院的调解职能,使法官们集中精力进行审判,配合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实现一个由精英法官群体准确适用法律,生产高质量裁判的司法模式。特别是2015年立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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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5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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