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事务省级统管路径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13 19:02
本文关键词:司法行政事务省级统管路径研究
【摘要】: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管主要面临的是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权滥用和腐败的风险控制问题。对此,应通过实行司法行政与司法业务相分离,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的标准化、系统化和透明化以及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的社会化来解决。在当前基础性过渡阶段,省级统管宜选择司法机关内部分离模式,通过省委的领导来实现,由省级党委、省级人大和省级政府负责统筹决策,省级司法机关负责日常管理。同时,应探索建立省级统管的规则体系及司法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与司法行政事务民主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分类号】:D926.1
【正文快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司法行政事务(人财物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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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8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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