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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与基层回应之间的碰撞——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的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8 01:38
  截至2019年底,我国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对于人民检察院的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制度、司法责任制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四个方面的改革已基本完成,对于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架构是否达到了最初改革的目的还需要得到实践的证成,通过对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现状的调研,综合分析了改革过程中基层人民检察院存在着的人案比矛盾、知识结构体系以及边贫民地区基层检察院面临的实际困难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供参考和研讨。 

【文章来源】: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20,(05)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顶层设计与基层回应之间的碰撞——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的实证研究


人案比矛盾

检察官,案件,检察院


我们在百份问卷中设置了一问:“如果您是员额检察官,您所办的案件大约一年是(),比原来增加(减少)()件”。问卷反馈的信息如图2:图2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第一,员额检察官之间的案件数不平衡,多的高达200多件,少的是有十几件;第二,员额检察官所办案数量普遍增加了一倍到三倍左右。结合问卷、实地调研和访谈,分析造成基层人民检察院人案比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首先,员额后只有员额检察官可以办理案件,那么原本未入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数量必然要转移到员额检察官头上,造成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的上升。其次,由于顶层设计要求检察院员额领导带头办案,因此,基层检察院的相关部门领导占据员额名额,但实际因工作原因无法承担大量的办案工作;第三,案件终身责任制导致案件办理的精细化程度提高,工作量增大;第四,目前的员额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这样一种1+1+1模式的办案组织形式在基层检察院无法实际落实,存在共用助理检察官或者书记员的情形,在助理检察官和书记员配比不足的情况下,实际上还是等同于员额检察官自己独立办案,并且是在数量和质量上的要求都在提高的前提下,也造成了人案比矛盾加剧。

学历结构,学历


首先,问卷参与者的学历统计:根据统计显示,云南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以本科学历为主,硕士学历次之。这说明整体学历层次是在提高的,但是高层次学历的人员不足,尤其是博士学历,百分问卷中显示为0。而实际调研中发现博士学历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确实不多。在边境民族地区的基层人民检察院,更是不可能,这可能也是云南省与沿海等发达地区的区别之一。实际调研中还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中的学历也存在这样的情形,部分本科学历实际是专科层次毕业,通过成人高考或者自学考试再次获得本科学历,部分硕士学历是通过在职法律硕士培养获得。当然,高学历不等于高能力,是否能成为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的必备条件是是否能够获得司法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各行各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仍然是大趋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案比”二元模型与民事审前程序的优化——基于对广东省九个基层法院的调研[J]. 王亚新.  当代法学. 2017(03)
[2]吉林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陈凤超.  人民检察. 2017(02)
[3]民族地区法官司法审判模式探析[J]. 吴燕怡,吴大华.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4)



本文编号:31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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