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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现实偏差

发布时间:2017-04-17 14:15

  本文关键词: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现实偏差,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制度建立的初衷和使命都是为了维护一定主体的利益,任何制度都有其应有的价值取向,这由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具体所运行的社会环境决定。这一价值取向的蕴含与否是判定一项制度是否有效、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最重要的标准。 作为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为了穷尽公司终结的各种方式,,以彰显法律体系的完备。其制度的真正价值在于当公司内部出现矛盾和纠纷,股东的合理期待利益受到极大侵害,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时,赋予股东请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最终救济方式。因此,维护股东的利益是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产生之初最原始的出发点。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想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从制度的理论基础出发的同时,结合制度实施的具体社会环境,在立法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运用两方面实现制度的价值。 本文采取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方法,以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应有的价值取向为出发点,通过比较实然与应然的两种取向得出我国目前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与其本应有的价值取向的偏差,以此来反映我国该制度的缺陷。最后以该价值取向为标准,对制度的缺陷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文章除前言外,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根据制度建立的本质目的、制度的功能及其理论基础,分析出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应有的价值取向。 第二部分从制度的本质目的出发,分析我国现实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内容有哪些缺陷与不足。 第三部分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搜集到的137个案例进行分析、归纳、统计和总结得出,由于立法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该制度的适用情况以及在司法适用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部分在重申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价值取向的基础上,结合前文提到的我国该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司法实际状况,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关键词】:公司司法解散 价值取向 现实偏差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291.91;D926
【目录】:
  • 内容摘要4-5
  • Abstract5-8
  • 引言8
  • 一、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价值取向8-17
  • (一)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理论基础9-12
  • (二)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作用与缺陷12-13
  • (三)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价值取向13-17
  • 二、 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偏差17-25
  • (一) 183 条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状况作为解散公司的唯一事由18-20
  • (二) 司解二第一条第一款的地位不明确20-22
  • (三) “公司僵局式”的立法模式脱离实际22-24
  • (四) 替代性措施的缺失24-25
  • 三、 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司法偏差25-33
  • (一) 法官对 183 条解散条件的模糊规定有各自的标准26-28
  • (二) 法官对司解二第一条第一款的地位理解不一28-30
  • (三) 《司解(二)》之调解原则的强调对裁判的影响不大30-31
  • (四) 判决过度依赖于被解散公司是否正常经营31-33
  • 四、 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建议33-41
  • (一) 解散条件的完善33-38
  • (二) 替代性措施的补充38-41
  • 参考文献41-43
  • 致谢43-44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4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常健;;回归与修正:对公司本质的重新解读——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J];法商研究;2007年01期

2 李泫永,官欣荣;公司僵局与司法救济[J];法学;2004年04期

3 范黎红;;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裁判解散的困惑及法理思考[J];法学;2007年04期

4 张学文;;英美法中的股东合理期待原则[J];比较法研究;2011年04期

5 尹 田;论自然人的法律人格与权利能力[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01期

6 杨奕;;公司司法解散的适用标准[J];人民司法;2010年17期

7 张民安;公司契约理论研究[J];现代法学;2003年02期

8 甘培忠;公司司法解散:《公司法》中说不出的痛[J];中国律师;2002年09期


  本文关键词: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现实偏差,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1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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