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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罪犯受教育权实现路径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06-08 14:52
  监狱罪犯接受教育不仅可以使他们受到教育和感化,而且有利于他们刑满释放后重新融入社会。在此基础上,目前我国罪犯受教育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应借鉴国外监狱罪犯教育行刑模式和现有的国内国际法律制度,结合罪犯受教育权的相关理论,完善监狱罪犯受教育权实现路径,探索建立法治化、科学化的罪犯教育体系,并通过该计划实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帮助罪犯重返社会,为监狱管理和国家安全提供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监狱学刊. 2020,35(04)

【文章页数】:13 页

【部分图文】:

监狱罪犯受教育权实现路径的思考


监狱罪犯对罪犯权利的认知

罪犯,监狱,权利,警察


图1:监狱罪犯对罪犯权利的认知(3)监狱警察对罪犯受教育权权利的认识方面的问题(见图3)。关于“您对所在监狱罪犯享有的权利是否了解?您能不能列举一些权利?”这一问题时,回答“很清楚,并能举例”占到43%,回答“只了解个别权利”的占到42%,回答“听说过不清楚”的占15%,回答不知道的无。监狱警察作为罪犯权利保护的责任人,应该熟悉了解罪犯享有的基本权利。监狱警察中43%的表示对于罪犯的权利和义务清楚,但是无法准确全面的列举罪犯享有的具体权利。

罪犯,监狱,警察,权利


(3)监狱警察对罪犯受教育权权利的认识方面的问题(见图3)。关于“您对所在监狱罪犯享有的权利是否了解?您能不能列举一些权利?”这一问题时,回答“很清楚,并能举例”占到43%,回答“只了解个别权利”的占到42%,回答“听说过不清楚”的占15%,回答不知道的无。监狱警察作为罪犯权利保护的责任人,应该熟悉了解罪犯享有的基本权利。监狱警察中43%的表示对于罪犯的权利和义务清楚,但是无法准确全面的列举罪犯享有的具体权利。(4)监狱警察对罪犯受教育权认知方面的问题(见图4)。关于“您认为罪犯受教育权应不应该受到尊重?”这一问题的回答,从图中数据看,仅有29%的监狱警察认为罪犯受教育权应与普通公民同样地受到尊重,41%的警察同意适当尊重,21%的警察对此问题不确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监狱警察对罪犯受教育权的尊重和保障意识比较淡漠。在个别访谈中,有个别监狱警察认为虽然罪犯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更应该强调教育的矫正作用,罪犯受教育权和社会普通公民不同。从上述监狱警察和罪犯相关问题的该调查结果来看,说明当前监狱警察和罪犯已经都认识到罪犯的权利保障必要性。但是,具体到受教育权保护和内涵,罪犯和监狱警察都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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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21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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