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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裁判后果主义推理的运作原理

发布时间:2021-06-08 16:37
  与传统法律推理不同,后果主义推理是根据对裁判后果的预测和评价来选择判决理由。这种对后果的评价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评价标准,才能在事后对其加以控制及合理化。基于后果评价的内容和理由的不同,可以将评价标准划分为规则价值和后果价值。一方面,无论是法律中体现的价值,还是法律本身所追求的价值,它们都可以蕴含在依法裁判的目标之中,从而表现为法的安定性、融贯性等一般标准。另一方面,一些标准还可能源于道德考量、社情民意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求,它们既可以作为"超越法律"的实质理由,又构成了对"恣意裁判"的外在限制。此外,裁判结论的得出还需要经过证立和说明,只有建立在相关论证程序的制约和保障之上,后果主义推理才不会使司法裁判脱离法律的轨道。 

【文章来源】:东方法学. 2020,(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后果主义的推理模式
    (一)后果主义推理缘何产生?
    (二)后果主义推理的运作程式
二、后果如何评价?
    (一)后果是什么?
    (二)后果评价与价值判断
    (三)后果的评价标准
三、依法裁判:规则价值至上
    (一)法的安定性
    (二)法律体系的融贯性
    (三)形式正义
四、越法裁判:后果价值优先
    (一)裁判可接受性
    (二)实质正义
    (三)其他具体标准
五、裁判的证立与说理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教义学与法治:法教义学的治理意义[J]. 雷磊.  法学研究. 2018(05)
[2]司法义务理论之构造[J]. 孙海波.  清华法学. 2017(03)
[3]刺杀辱母者案的刑法理论分析与技术操作[J]. 杨兴培.  东方法学. 2017(03)
[4]司法判决与社会认知的冲突与弥合——对理解“天津老太非法持枪案”两种范式冲突的反思[J]. 魏治勋.  东方法学. 2017(03)
[5]立场、目标与方法的选择——以赵春华案为素材刑法解释论的展开[J]. 李翔.  东方法学. 2017(03)
[6]法的安定性与正确性[J]. 罗伯特·阿列克西,宋旭光.  东方法学. 2017(03)
[7]法律的系统性危机与司法难题的化解——从赵春华案谈起[J]. 杨建军.  东方法学. 2017(03)
[8]法律方法、法的安定性与法治[J]. 雷磊.  法学家. 2015(04)
[9]通过裁判后果论证裁判——法律推理新论[J]. 孙海波.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5(03)
[10]一份标志人伦与情理胜诉的民事判决——人的体外胚胎权属争议案二审判决释评[J]. 杨立新.  法律适用. 2014(11)



本文编号:321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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