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论文 >

大数据时代法律实证研究的困境与应对

发布时间:2021-06-12 05:19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我国法律实证研究的发展焕发了新的生机。然而,展现积极面的同时,大数据也带来了潜藏的风险。当大数据以技术性的姿态开始渗入到法学研究领域时,一方面,为实证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司法数据资源和挖掘数据的技术条件,另一方面,大数据的运行机理与内在结构也对传统研究操作的认知形成了颠覆,更可能对主导研究理论和研究规划的法学思维形成严峻挑战。在当前大背景下,无论是因为大数据的种种局限而将其推离法律领域,或是简单地视大数据为传统实证研究工具的再升级,甚至忽视大数据给法律研究带来的风险而一味冒进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只有准确了解大数据的运算机理,明确大数据的发展方向,同时做好理论、操作和结构等方面的应对措施,才能更好地利用大数据为法律实证研究而服务。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7(04)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大数据对法律实证研究的积极影响
二、大数据带给法律实证研究的操作困境
    (一)法律实证研究的认识论困境:“理论终结”对因果关系论的冲击
    (二)法律实证研究的方法论困境:大数据技术的多种偏误对研究结果的误导
        1.样本选择阶段的“选择偏误”与“数据碎片化”:
        2.样本统计阶段的“测量偏误”与“确认偏误”:
        3.样本分析阶段的“可视化失真”与“混杂偏误”:
    (三)法律实证研究的伦理困境:数据共享的必然与对隐私权的侵犯
三、大数据带给法律实证研究的思维结构困境
    (一)数据建模的“循旧”与法律演进的“向前”
    (二)数据关联的“单一”与法律解释的“多元”
    (三)数据预测的“趋同”与规范适用的调整
    (四)数据决策的“暗箱”与司法裁决的公开
四、大数据时代我国法律实证研究的应对举措
    (一)理论应对:构筑科学、前瞻的理论阵地
    (二)技术应对:建立严密、完善的操作纠偏机制
    (三)结构应对:创设协调、规范的风险控制系统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数字时代刑事侦查与隐私权保护的界限——以美国卡平特案大讨论为切入口[J]. 朱嘉珺.  环球法律评论. 2020(03)
[2]迈向大数据法律研究[J]. 左卫民.  法学研究. 2018(04)
[3]迈向科学的法律实证研究[J]. 程金华.  清华法学. 2018(04)
[4]一场新的范式革命?——解读中国法律实证研究[J]. 左卫民.  清华法学. 2017(03)
[5]裁判公开制度研究[J]. 尹西明.  河北法学. 2003(05)



本文编号:322602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22602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9e3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