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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办案对“吸毒人员检举”的科学态度与审查要求

发布时间:2021-10-13 20:29
  零包贩毒是贩卖毒品的主要样态,在贩卖毒品案件中占据较高比例,而大量零包贩毒案件都是由吸毒人员检举而侦破,因此必须对零包贩毒中的吸毒人员检举现象给予足够重视。吸毒人员检举的确有利于打击零包贩毒,但频繁运用、粗浅对待、轻易审查吸毒人员检举,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风险、程序风险和证据风险,导致零包贩毒案件查得浅、诉得松、判得轻。检察机关办案时要对吸毒人员检举的情况和内容进行细查,要对零包贩毒案件进行深挖,从而更加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更加全面推动禁毒工作。 

【文章来源】: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36(01)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破案关键:“吸毒人员检举”在侦查阶段的运用情况
    (一)大量零包贩毒案件依靠“特情”侦破
    (二)吸毒人员成为“特情”的重要构成
    (三)吸毒人员检举成为“特情”的替代性手法
二、警惕审慎:检察办案对“吸毒人员检举”的科学态度
    (一)频繁运用吸毒人员检举,易引发社会风险
    (二)粗浅对待吸毒人员检举,会导致程序风险
        1. 阅卷。
        2. 询问。
    (三)过度信赖吸毒人员检举,将带来证据风险
        1. 吸毒人员的证言在作证内容上存在障碍。
        2. 吸毒人员的证言在查证方法上存在瑕疵。
三、细查深挖:检察办案对“吸毒人员检举”的审查要求
    (一)要对吸毒人员检举的情况进行细查
        1. 细查吸毒人员的检举过程。
        2. 细查吸毒人员的询问笔录。
    (二)要对零包贩毒案件进行深挖
        1. 挖出上游的走私、制造、运输、大量巨量贩卖毒品的大案。
        2. 挖出周边的其他贩毒、容吸、诱吸等新案。
        3. 挖出既往贩卖、向其他人贩卖的漏案。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贩卖毒品案件中的诱惑侦查:默认现实抑或法律规制——以四川省成都市W区、X区及J县为研究样本[J]. 薛培,郑家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2(03)



本文编号:34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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