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视与完善:对我国河长制的制度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09 10:40
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我国的水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和实施路径。河长制借鉴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约束、激励和竞争机制,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最大程度上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力量,提升和强化了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但现阶段,我国河长制的制度化属性并不突出,相关制度建设的问题较为明显。对河长制现行文件及问题进行检视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有助于为我国河长制的进一步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对我国河长制的制度化研究主要从河长制的概念及理论基础,河长制相关的文本检视、河长制的问题检视以及相应的完善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架构。研究河长制首先需要明确河长制概念中的“主体”及“客体”内涵,对其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界定,找出河长制概念的内在逻辑顺序,确立河长制主体及客体在制度语境下的应有内涵。同时,河长制作为一项水环境管理制度,也应具备环境法的理论基础特征。其中,环境公共信托理论河与整体政府理论为河长制建设中的职权来源、统一领导,多头合作的建设方向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支撑。河长制文本检视,主要分为河长制政策性文件的检视以及河长制相关立法的检视。经检视发现,河长制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国河长制建设的基本依托,而其所存在的笼统...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河长制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一)河长制的概念
(二)河长制的环境理论基础
二、对我国河长制的文本检视
(一)我国河长制相关政策性文件概况
(二)我国河长制相关立法概况
(三)对我国河长制相关政策性文件及立法的评述
三、对我国河长制的问题检视
(一)职权非法定与职权冲突
(二)考核主体混乱与考核内容不明
(三)问责主体范围狭窄与责任体系划分失衡
(四)公众参与制度设计粗陋与激励性的缺乏
四、我国河长制的完善路径
(一)明确河长的职权属性、构建河长权力清单
(二)立法确认考核主体、科学规划考核内容
(三)确立问责主体范围、双向平衡责任体系
(四)建立有效的河长制公共参与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士期间参加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法视角下河长制的法律机制建构思考[J]. 刘超. 环境保护. 2017(09)
[2]跨域环境治理:一个“纵向—横向”机制的分析框架--以“河长制”为分析样本[J]. 熊烨. 北京社会科学. 2017(05)
[3]关于深化河长制制度的思考[J]. 刘鸿志,刘贤春,周仕凭,席北斗,付融冰. 环境保护. 2016(24)
[4]治理现代化语境下“河长制”法治化问题探析[J]. 刘芳雄,何婷英,周玉珠. 浙江学刊. 2016(06)
[5]对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的思考[J]. 姜斌. 中国水利. 2016(21)
[6]跨域水环境流域政府协同治理:理论框架与实现机制[J]. 王俊敏,沈菊琴. 江海学刊. 2016(05)
[7]江西河湖保护管理实施“河长制”的探讨[J]. 董建良,袁晓峰. 中国水利. 2016(14)
[8]权力清单中的地方政府规章——以《立法法》第82条为中心的分析和展开[J]. 王太高. 江苏社会科学. 2016(03)
[9]水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向长效机制演化的路径研究——基于“河长制”的思考[J]. 李成艾,孟祥霞.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 2015 (06)
[10]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环境保护的重大体制、制度和机制创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之解读[J]. 常纪文. 环境保护. 2015(21)
博士论文
[1]中国政府环境责任制度变迁研究[D]. 任慧莉.南京农业大学 2015
[2]水污染防治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 李永胜.吉林大学 2014
[3]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法律问题研究[D]. 李广兵.武汉大学 2014
硕士论文
[1]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河长制”探析[D]. 卞欢.南京工业大学 2016
[2]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研究[D]. 王心怡.南昌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578558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河长制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一)河长制的概念
(二)河长制的环境理论基础
二、对我国河长制的文本检视
(一)我国河长制相关政策性文件概况
(二)我国河长制相关立法概况
(三)对我国河长制相关政策性文件及立法的评述
三、对我国河长制的问题检视
(一)职权非法定与职权冲突
(二)考核主体混乱与考核内容不明
(三)问责主体范围狭窄与责任体系划分失衡
(四)公众参与制度设计粗陋与激励性的缺乏
四、我国河长制的完善路径
(一)明确河长的职权属性、构建河长权力清单
(二)立法确认考核主体、科学规划考核内容
(三)确立问责主体范围、双向平衡责任体系
(四)建立有效的河长制公共参与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士期间参加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法视角下河长制的法律机制建构思考[J]. 刘超. 环境保护. 2017(09)
[2]跨域环境治理:一个“纵向—横向”机制的分析框架--以“河长制”为分析样本[J]. 熊烨. 北京社会科学. 2017(05)
[3]关于深化河长制制度的思考[J]. 刘鸿志,刘贤春,周仕凭,席北斗,付融冰. 环境保护. 2016(24)
[4]治理现代化语境下“河长制”法治化问题探析[J]. 刘芳雄,何婷英,周玉珠. 浙江学刊. 2016(06)
[5]对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的思考[J]. 姜斌. 中国水利. 2016(21)
[6]跨域水环境流域政府协同治理:理论框架与实现机制[J]. 王俊敏,沈菊琴. 江海学刊. 2016(05)
[7]江西河湖保护管理实施“河长制”的探讨[J]. 董建良,袁晓峰. 中国水利. 2016(14)
[8]权力清单中的地方政府规章——以《立法法》第82条为中心的分析和展开[J]. 王太高. 江苏社会科学. 2016(03)
[9]水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向长效机制演化的路径研究——基于“河长制”的思考[J]. 李成艾,孟祥霞.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 2015 (06)
[10]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环境保护的重大体制、制度和机制创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之解读[J]. 常纪文. 环境保护. 2015(21)
博士论文
[1]中国政府环境责任制度变迁研究[D]. 任慧莉.南京农业大学 2015
[2]水污染防治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 李永胜.吉林大学 2014
[3]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法律问题研究[D]. 李广兵.武汉大学 2014
硕士论文
[1]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河长制”探析[D]. 卞欢.南京工业大学 2016
[2]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研究[D]. 王心怡.南昌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57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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