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12 00:26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拥有的证据丰富程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影响案件审理的走向。基于“程序正义原则”的要求,法院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促进实现双方当事人的“武器平等”。但是,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总会使得一方当事人在证据掌控上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法院帮助其收集证据又有违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因此需要一种既能补足弱势一方取证能力又能维护法院客观公正地位的证据收集制度,即律师调查令制度。其在保障代理律师取证活动、缓解法院工作压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上海改革试行的开始,律师调查令制度已经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成为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的相对完善的证据收集制度。由于调查令制度能够有效缓解调查取证难题,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因此各地早已着手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和配套制度,形成了律师调查令制度建设的热潮。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通过对律师调查令制度存在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分析,结合域外证据收集制度的比较,针对各地试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点,分析当前阶段律师调查令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推动制度的完善,为日后上升为司法解释或法律提供铺垫。文章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了问题提...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天津市律师调查令完成情况和未完成理由比例图
本文编号:3583736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天津市律师调查令完成情况和未完成理由比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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