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制度中的法院角色
发布时间:2022-02-12 14:17
在法律解释制度中最高人民法院占据着重要地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也发挥着巨大作用。与此相对照,法院体系内的三级地方法院在解释制度中被排除解释权,成为无权解释法律的主体,而地方法院司法裁判过程中却有法律解释的需要,仅靠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权无法满足,故地方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必然实际进行着解释。这既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困境,也显示出法律解释制度设计存在不合理之处。认识目前法律解释体系中解释权的立法权实质,有助于理解法律解释制度设计,阐释司法实践中的解释困境。解决路径之一是,将目前法律解释制度中的解释权归为实质为立法权的抽象解释权,另外增加地方法院在个案的裁判过程中有具体解释权的规定,但个案中的具体解释效力仅限于其所产生的个案。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9(03)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解释制度中法院解释权的特点
(一)最高人民法院之下三级地方法院无解释权
(二)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是对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权运用情境限定为“审判工作中”
(四)“两高”解释原则性分歧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二、解释的需要与无解释权的法院
(一)两类法律解释观点
(二)地方法院无解释权的困境
(三)“请示-批复”解释程序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疑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解释情境概念问题
1.审判过程中
2.审判工作中
(二)并不具体的具体应用解释
(三)不可避免被再解释的解释
四、对解释制度中法院角色的一种解释
(一)司法解释立法化问题辨析
(二)解释权实质:关联性再立法权
(三)立法权控制与解释概念扭曲
五、结语:现实与解决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后法典时代下司法解释功能的异化、危机与回归——以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为切入点[J]. 方姚. 湖北社会科学. 2019(04)
[2]论近代以来中国司法解释概念的变迁[J]. 李相森. 江苏社会科学. 2019(02)
[3]司法解释制度之法理反思与结构优化[J]. 苗炎.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9(02)
[4]后民法典时代司法解释对立法的因应及其制度完善[J]. 赵万一,石娟. 现代法学. 2018(04)
[5]关于完善我国司法解释问题的思考[J]. 孙华璞. 中国应用法学. 2017(03)
[6]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研究[J]. 王成. 中外法学. 2016(01)
[7]司法解释之再解释若干问题——以近年来的刑法司法解释为视角[J]. 韩耀元,王文利,吴峤滨. 人民检察. 2014(23)
[8]司法解释立法化问题三论[J]. 陈林林,许杨勇. 浙江社会科学. 2010(06)
[9]“法治反对解释”吗?——与陈金钊教授商榷[J]. 范进学.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8(01)
[10]立法解释的疑问——以刑法立法解释为中心[J]. 张明楷. 清华法学. 2007(01)
本文编号:3621872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9(03)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解释制度中法院解释权的特点
(一)最高人民法院之下三级地方法院无解释权
(二)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是对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权运用情境限定为“审判工作中”
(四)“两高”解释原则性分歧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二、解释的需要与无解释权的法院
(一)两类法律解释观点
(二)地方法院无解释权的困境
(三)“请示-批复”解释程序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疑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解释情境概念问题
1.审判过程中
2.审判工作中
(二)并不具体的具体应用解释
(三)不可避免被再解释的解释
四、对解释制度中法院角色的一种解释
(一)司法解释立法化问题辨析
(二)解释权实质:关联性再立法权
(三)立法权控制与解释概念扭曲
五、结语:现实与解决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后法典时代下司法解释功能的异化、危机与回归——以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为切入点[J]. 方姚. 湖北社会科学. 2019(04)
[2]论近代以来中国司法解释概念的变迁[J]. 李相森. 江苏社会科学. 2019(02)
[3]司法解释制度之法理反思与结构优化[J]. 苗炎.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9(02)
[4]后民法典时代司法解释对立法的因应及其制度完善[J]. 赵万一,石娟. 现代法学. 2018(04)
[5]关于完善我国司法解释问题的思考[J]. 孙华璞. 中国应用法学. 2017(03)
[6]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研究[J]. 王成. 中外法学. 2016(01)
[7]司法解释之再解释若干问题——以近年来的刑法司法解释为视角[J]. 韩耀元,王文利,吴峤滨. 人民检察. 2014(23)
[8]司法解释立法化问题三论[J]. 陈林林,许杨勇. 浙江社会科学. 2010(06)
[9]“法治反对解释”吗?——与陈金钊教授商榷[J]. 范进学.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8(01)
[10]立法解释的疑问——以刑法立法解释为中心[J]. 张明楷. 清华法学. 2007(01)
本文编号:362187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621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