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判思维中的法律形式主义与法律现实主义
发布时间:2017-07-03 22:30
本文关键词:法官裁判思维中的法律形式主义与法律现实主义
【摘要】: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两种裁判思维模式的纠结甚至相互冲突是困扰法官的难题。法律形式主义裁判思维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和司法三段论推理;法律现实主义裁判思维则考量法律规则外因素和经验性裁判。通过对疑难案例的研究和剖析,文章批判性地分析了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裁判思维,论证裁判思维在二者之间保持恰当路径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并展望了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新智识在未来将更多地融入法官裁判思维的过程。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
【关键词】: 法律形式主义 法律现实主义 法官 裁判思维
【基金】: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模式、规律与改革方向研究”(14AKS009)成果
【分类号】:D926.2
【正文快照】: 作者胡铭,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震,浙江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生。(杭州310008)一、导言我国在构建法治社会进程中的着力点正逐渐从单一重视立法向侧重法院司法审判机制的改革转移。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改革做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审判制度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周舜隆;;司法三段论在法律适用中的局限性——兼论法官裁判思维[J];比较法研究;2007年06期
2 刘,
本文编号:51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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