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归入权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11 10:55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即公司则变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上市公司则更是显得举足轻重。为保证市场经济的主体即公司能够正常的运作和经营,法律便设定了公司归入权制度,多年来公司归入权不仅弥补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确保了公司组织的稳定、协调和健康发展,充分保护了公司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信心,而且在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方面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对上市公司归入权制度研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良好健康发展和其内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都将起着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从而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将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在研究中,本文主要尝试运用三种方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本文主要是结合立法实践分析现行法律法规中归入权制度的不足。从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归入权”与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归入权”的异同入手,通过对国外归入权制度立法规定和相关理论的分析,归纳出归入权制度本质特征,探究我国归入权立法的目的和特点,从而明确我国归入权制度本身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其不可替代的价值性。最后本文将进一步通过对上市公司归入权制度实施的对象、实行程序等等方面的分析和研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提出对我国归入权制度体系的进行完善的构思。本文认为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归入权应界定为形成权,所以其实施主体可以为企业中小股东,保护公司本身(实际即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应该是其设立的根本目的所在。
【学位授予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2.291.91
本文编号:2513104
【学位授予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2.291.9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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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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