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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设置公司种类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9-07-13 10:21
【摘要】:种类股的实质是股权的类别化,即股权内容的自治性配置。我国公司能否设置种类股,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作为国际通行的公司股份类别,种类股立法在发达国家已经非常完备,种类股股权设计也灵活多样。我国的公司法面对多变的国内市场和激烈的国际竞争,已经表现出公司股份制度供给不足,而种类股的设置正是提升我国公司法竞争力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我国公司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设置种类股能充分发挥公司的融资价值,科学理解并深化股权平等原则,促进私法自治理念在公司法领域更好贯彻。我国在种类股的具体设置时,应当考虑公司自由配置的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剩余财产分配事项、表决权事项、转换权事项、偿还权事项等因素。同时,对种类股股权的保护,是种类股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Abstract]:The essence of category stock is the classification of equity, that is, the autonomous allocation of equity content. Whether our country company can set up kind of stock, the company law does not have the clear stipulation. As an internationally accepted category of corporate shares, the legislation of category stocks has been very complete in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the design of types of shares is flexible and diverse. In the face of changeable domestic market and fierc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the company law of our country has shown that the supply of the company stock system is insufficient,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kinds of stocks is a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o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company law of our country, and it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corporate legal system of our country. The establishment of category stocks can give full play to the financing value of the company, scientifically understand and deepen the principle of equity equality, and promote the better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cept of autonomy of private law in the field of company law. In the specific establishment of category stocks, we should consider the free allocation of corporate profits, residual property distribution, voting rights, conversion rights, repayment rights and other factors. At the same time, the protection of category stock rights is the key to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category stock system.
【作者单位】: 甘肃政法学院
【分类号】:D922.291.9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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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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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1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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