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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探究

发布时间:2017-03-22 06:12

  本文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探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自古以来,人们就喜欢讨论关于继承遗产的问题。但在公司出现以后,特别是有了有限责任公司,人们才开始讨论有关股权继承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很多不同的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正是这时候发展壮大起来。相伴而来的是出现了大量的自然人股东,,因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自然人继承权的冲突就成为了股权继承的永恒主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第一代创业者的纷纷谢幕,股权继承问题之争也日趋白热化。 在《公司法》中,人们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的关注度也较高。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款基本结束了我国学理界与实务界股权能否继承的大讨论,确定了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的基本原则。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并由法律赋予法人人格的有机体,兼具人和性和资合性。公司可以作为独立法人的前提就是各投资主体将其出资的所有权让渡给公司,投资者相应的也可以获得股权。因此,我们可以对股权下一个定义:股权是股东以其股东身份而享有的从公司赚取利润和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权利。股权继承是在公司存续和发展的过程中因股东的死亡而发生的一种特定行为。 我们不仅要结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股权继承问题进行探究,还需从继承法的角度上对其加以深刻剖析,这样才能让我们可以更深入的理解这个问题。所以,本文拟从股权的基本概念入手,特别是通过阐述不同学者对于股权性质的不同观点,从而深刻认识股权的可继承性,再结合《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从股权继承的主客观要件分析出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权继承的影响。希望通过借鉴域外有关股权继承的相关规定,分析我国《公司法》现有规定的弊端,并进一步提出更合理的制度构想,以期对股权继承问题的分析有所帮助。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性质 股权继承要件 域外规定法律程序 公证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中文摘要3-4
  • Abstract4-8
  • 引言8-9
  • 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性质与特点分析9-15
  • (一) 学者们对于股权性质的不同阐述9-11
  • 1. 股权所有权说9-10
  • 2. 股权社员权说10
  • 3. 股权独立民事权利说10
  • 4. 股权债权说10-11
  • (二) 股权的特点11-12
  • 1. 股权应是合法的11
  • 2. 股权应是有效的11
  • 3. 股权应当具有可继承性11-12
  • (三) 我国《公司法》相关制度对股权继承的影响12-15
  • 1. 我国《公司法》相关制度对股权继承的影响12-13
  • 2. 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权继承”规定的优点13-15
  • 二、 对《公司法》中股权继承的构成要件分析15-18
  • (一) 对《公司法》中股权继承主体的分析15-16
  • 1. 股权继承人的资格15
  • 2. 股权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15
  • 3. 股权继承人的种类15-16
  • (二) 对《公司法》中股权继承客体的分析16-18
  • 1. 《公司法》中对股权继承客体的具体规定16
  • 2. 对“股东资格”概念的具体分析16-18
  • 三、 域外法律制度及对我国股权继承的影响与启示18-22
  • (一) 域外相关规定18-19
  • (二) 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影响及启示19-22
  • 1. 域外法律规定对我国《公司法》股权继承的影响19-20
  • 2. 域外相关规定对我国“股权继承”立法的启示20-22
  • 四、 我国《公司法》中股权继承规定的缺陷与完善22-34
  • (一)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继承问题规定的缺陷22-24
  • 1. 错误的表述了股权继承的客体22
  • 2. 相关法律规定不细致,欠缺可操作性22-23
  • 3. 破坏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和性23
  • 4 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合理性期待不能实现23
  • 5. 笼统规定会使公司无法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23
  • 6. 只是粗略对股权继承问题作出规定,并没有与此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出台23-24
  • 7. 对于我国公司法采取的是绝对禁止性约定模式还是相对禁止性约定模式,在新公司法实施后,理论界并未见有通说24
  • (二) 对我国《公司法》中股权继承问题的完善建议24-34
  • 1. 将现有法律中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表述修改为“股权继承”24-25
  • 2. 引入当股权继承的主体发生变化时的解决机制,细化具体法律规定25-28
  • 3.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要在维护公司人和性的前提下注重保护股东的私人权益28-29
  • 4. 明确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继承问题29-30
  • 5. 对于继承人能否取得股东资格问题上适当应用任意性规范,而不是一味的适用强制性规范30
  • 6. 对于股权继承应履行何种法律程序的构想30-31
  • 7.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进行法律公证,以保证其顺利实施31-34
  • 结论34-35
  • 参考文献35-37
  • 后记3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楼建波;;论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J];当代法学;2007年05期

2 荀恒栋;现役军人的定义与外延[J];法学杂志;2002年02期

3 王勇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自由继承的理论基础[J];法学;2005年10期

4 冯莉;;关于我国公司法中的股权继承规定之评析[J];法制与社会;2009年16期

5 张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研究[J];天府新论;2007年S1期


  本文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探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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