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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17-03-22 08:01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被誉为衡平法上的天才发明,为公司及小股东利益被侵害时提供救济。它发端于英国,发展于美国,在英美法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其中很多国家实现了成文化。大陆法系国家也纷纷引入该制度。在2005年《公司法》修改之前,学界对我国1993年《公司法》是否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一直存有争议,但是主流观点认为我国当时没有规定该制度。实践中,代表诉讼案件层出不穷;我国公司亦面临着非常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大股东依靠其优势地位侵害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的事件频繁发生;同时,我国缺乏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替代性救济措施。为了强化对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回应现实需要,我国在2005年《公司法》修改时首次引入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这对保护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起诉,公司是诉讼中不可缺少的一方当事人,因此,有必要规定公司的法律地位。我国《公司法》未规定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公司法律地位多元化,不利于保护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笔者从股东代表诉讼第一案出发,以比较法为视角,研究我国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该如何确立。根据比较法研究的结果并结合我国国情,笔者对我国未来立法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本文由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第一案——无锡市南长区房地产经营公司、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出议题,论述我国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问题。除导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指出我国对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法律地位的立法缺陷,以及公司法未规定公司的法律地位产生的弊端;第二章对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进行理论分析,主要分析学者对该问题的三种主张:美国的名义被告说、日本的诉讼参加人说以及我国的第三人说;第三章对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法律地位的立法进行比较,以美国和日本的公司立法为比较研究对象,分析我国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该如何确立;第四章根据比较研究的结果,立足我国实际,提出我国未来对该问题立法的改进建议。 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以我国代表诉讼第一案为起点,以美国和日本的立法例为比较对象,对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进行研究,希冀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 法律地位 共同诉讼人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291.91;D925.1
【目录】:
  • 中文摘要8-10
  • ABSTRACT10-12
  • 导言12-16
  • 第一章 我国对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法律地位的立法缺陷16-20
  • 一、2005年《公司法》未规定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法律地位16-17
  • 二、《公司法》未规定代表诉讼中公司法律地位造成的困境17-19
  • (一) 司法实践做法不一造成诉讼中公司地位尴尬17-18
  • (二) 公司无法享有其在法律上的诉讼权利18-19
  • 小结19-20
  • 第二章 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法律地位的理论分析20-27
  • 一、公司作为名义被告20-21
  • 二、公司作为诉讼参加人21-22
  • 三、公司作为第三人22-26
  • (一) 公司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23-24
  • (二) 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24-26
  • 小结26-27
  • 第三章 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法律地位的立法比较27-36
  • 一、美国的立法例——形式上的被告和实质上的原告27-29
  • (一) 历史渊源28
  • (二) 便于异籍管辖28-29
  • (三) 理论支持:当事人合并制度29
  • 二、日本的立法例——共同诉讼人或辅助参加人29-31
  • (一) 由股东代表诉讼的性质决定的30
  • (二) 公司参加诉讼的目的是防止合谋诉讼30-31
  • (三) 理论支持:诉讼担当31
  • 三、我国与美国立法例和日本立法例之比较31-35
  • (一) 一套适用代表诉讼的民事诉讼制度必不可少32
  • (二)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创新的指导思想32
  • (三) 公司作为共同诉讼人参加代表诉讼并辅助原告当事人一方32-35
  • 小结35-36
  • 第四章 我国未来立法完善之道36-39
  • 一、在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可以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参加诉讼36-37
  • (一) 公司可以参加诉讼而不是应当参加诉讼36
  • (二) 公司以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参加并辅助原告当事人一方36-37
  • 二、在民事诉讼法第三人制度中增加共同诉讼人的规定37
  • 三、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第三人诉讼担当的规定37-38
  • 小结38-39
  • 结语39-40
  • 参考文献40-43
  • 致谢43-44
  • 附件4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孟祥刚;;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审理[J];法律适用;2007年04期

2 肖建华;诉权与实体权利主体相分离的类型化分析[J];法学评论;2002年01期

3 司晓森;董伟杰;;论股东代表诉讼[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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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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