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1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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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董事会秘书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法特有的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随着公司制度的发展,董事会秘书逐步由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发展成为负责公司程序性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董事会秘书制度优越性的凸显,该制度逐渐为其他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用,甚至为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借鉴。 我国对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移植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境内公司到境外直接上市的过程中,后来逐步扩大到所有境内外上市公司。但是由于在法律移植的价值取向上存在偏差,加上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本身不够完善等制度和技术层面的原因,我国现行董事会秘书制度难以充分实现其效率与安全价值,存在较多问题。为此,本文运用历史分析、法经济学分析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就董事会秘书的历史发展、法律地位、功能以及如何实现董事会秘书制度在我国的本土化、完善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文主要分为四章对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进行了研究: 第一章为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主要阐述了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起源、发展与移植及其法律地位。然后通过对该制度功能的分析证实了该制度的法学价值,同时从法经济学的角度阐明了该制度的经济学价值,从两个层面论证了该制度对于公司治理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是对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现状的分析,首先对我国移植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然后通过整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设过程归纳出现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 第三章为我国现行董事会秘书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深入探讨了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实施效果不佳的症结点,主要包括董事会秘书的安全价值实现效果不佳、高管地位尴尬、职业风险大等问题,进而具体分析了其内在原因,包括立法价值取向存在偏差,,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等。 第四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完善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提出了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建议。在宏观上要调整我国目前的立法价值取向,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在微观上要从公司法的层面具体建构董事会秘书制度,包括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地位、任免、职权、法律责任等。
【关键词】:董事会秘书 效率价值 安全价值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3
- 第一章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基本理论13-23
- 第一节 董事会秘书及其法律地位13-16
- 一、 董事会秘书的产生与发展13-15
- 二、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地位15-16
-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功能16-19
- 一、 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保障公司良性运行16-17
- 二、 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护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7-19
-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19-23
- 一、 企业的性质与交易费用理论19-20
- 二、 信息不对称与代理理论20-23
- 第二章 我国对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移植23-32
- 第一节 我国移植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必要性23-24
- 一、 外在压力——国内公司境外上市23
- 二、 内在需求——上市公司内部治理23-24
- 第二节 我国移植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可行性24-26
- 一、 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需求24-25
- 二、 制度移植的社会成本较低25-26
- 第三节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立法历程26-28
- 一、 被动适用阶段26
- 二、 主动移植阶段26-27
- 三、 立法完善阶段27-28
- 第四节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基本内容28-32
- 一、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地位28
- 二、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28-29
- 三、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29-30
- 四、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30-31
- 五、 董事会秘书的义务与责任31-32
- 第三章 我国现行董事会秘书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2-38
- 第一节 我国现行董事会秘书制度存在的问题32-35
- 一、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安全价值实现效果不佳32-33
- 二、 董事会秘书的高管地位尴尬,其功能发挥受限33
- 三、 董事会秘书的权责不对等,职业风险大33-34
- 四、 董事会秘书的整体职业素质不高34-35
- 第二节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实施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35-38
- 一、 我国相关立法对董事会秘书制度的价值取向存在偏差35-36
- 二、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36
- 三、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本身不够完善36-38
- 第四章 完善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法律建议38-45
- 第一节 从宏观层面完善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38-40
- 一、 调整我国对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38-39
- 二、 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39-40
- 第二节 从微观层面完善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40-45
- 一、 立法保障董事会秘书的高管地位40-41
- 二、 改进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41-42
- 三、 赋予董事会秘书更多发挥职能的职权42-43
- 四、 完善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43-45
- 结论45-46
- 参考文献46-48
- 附录 1: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4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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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1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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