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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19 13:12

  本文关键词: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传统的公司法理论以股东中心主义为核心,认为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即公司内部各机构及相互关系的架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过程。该观点将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排除在外,债权人作为公司外部人,无权参与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引发了人们对公司治理的重新审视和思考,加强对公司内部治理的约束、制衡,最终实现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完整统一,成为当前公司治理中所面临的主要任务。 现有公司法考虑更多的是公司和股东利益,而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十分有限,即使法律偶有涉及,往往也是从公司和股东角度出发,将股东利益至于最高位置,债权人利益处于从属地位。另一方面,现行公司治理制度亦存有诸多问题,如董事会制度不健全、监事会职能虚化明显、内部人控制严重等。可见,让债权人积极、主动的参与公司治理,不仅是维护自身利益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完善公司治理体制,促进公司不断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外部市场控制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仍不完善的情形下,英美国家以外部控制为主导,债权人间接参与公司治理的模式和日本、德国的银行主导型治理模式均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因此,在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设计中,我国应当采取一种与他们都不完全相同的法律制度,让债权人以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主要措施如下:一、设立债权人大会,并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方式、职权范围、债权人介入公司治理时间等作具体规定,确保债权人对公司治理和经营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和约束。二、建立债权人董事制度,明确债权人董事的定位、债权人董事的产生、职权范围及其权利限制,在保证公司充分自主经营权的同时,维护债权人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平衡。第三、完善现有的监事会制度,一方面,设立债权人监事,让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加强债权人在公司监督体制中作用;另一方面,细化监事会职权行使程序及过程,强化其监督职能;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债权人董事和监事会二者的关系。第四、建立债权人代表诉讼制度,对债权人代表诉讼制度的原告、被告、举证责任的分配、诉讼结果的归属等作出相应规定。此外,还应当明确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债权人派生诉讼的限制。第五,确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债权人的个人责任,规定某些特殊情形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债权人利益损失时的个人责任。
【关键词】:债权人保护 利益相关者 公司治理 参与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10
  • 引言10-12
  • 第一章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概述12-19
  • 第一节 公司治理理论的内容及发展12-15
  • 一、公司治理的含义12-13
  • 二、公司治理的构成13
  • 三、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新发展13-15
  • 第二节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界定与理论基础15-19
  • 一、债权人的界定及分类15-16
  • 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16-19
  • 第二章 债权人参与我国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分析19-28
  • 第一节 债权人所处的弱势地位19-20
  • 一、债权人投资风险的存在19
  • 二、股东和债权人地位的不对等19-20
  • 第二节 法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及不足20-23
  • 一、公司资本原则20-21
  • 二、公司事项公开制度21-22
  •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22
  • 四、公司破产清算制度22-23
  • 第三节 现有公司治理制度存在的缺陷23-28
  • 一、董事会的非有效性23-25
  • 二、监事会职能的虚化25-26
  • 三、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26-28
  • 第三章 国外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举措28-34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举措28-29
  • 一、突显了独立董事对债权人利益的维护28-29
  • 二、加强了经营管理层对债权人权益的关注29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举措29-31
  • 一、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度30
  • 二、日本的主银行制度30-31
  • 第三节 两大法系的立法比较31-34
  • 一、两大法系立法原因的不同31-33
  • 二、两大法系法律举措的优劣33-34
  • 第四章 我国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立法探讨34-42
  • 第一节 设立债权人大会34-36
  • 第二节 建立债权人董事制度36-37
  • 第三节 完善现有的监事会制度37-38
  • 第四节 建立债权人代表诉讼制度38-40
  •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债权人的个人责任40-42
  • 结语42-43
  • 参考文献43-46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46-47
  • 致谢47-48

【引证文献】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刘丹;利益相关者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慧;论我国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D];广东商学院;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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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7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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