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04 01:02
本文关键词: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相较于国外公司设立的登记主义,我国采取的是资本法定主义,法律规定了公司设立的最低资本额,于是就必须由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者的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这也就是验资的基本含义,设置验资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出资人的造假。但由于当前我国的审计业务起步较晚,注册会计师水平的参差不齐,注册会计师违反验资程序,在对出资人的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时故意作弊或疏于调查,作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的行为即构成了虚假验资,虚假验资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源于《公司法》第208条规定,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法理对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责任承担及免责事由进行系统研究,便于突破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法律困境。虚假验资承担的民事责任为侵权责任,注册会计师虽然与利害关系人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但其主观行为却侵害了债权人、公司股东、其他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我国当前普遍将验资责任确定为过错推定原则,即会计师除非能证明其已谨慎履职,并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否则只要财务报告有违实际,就推定会计师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合理谨慎的标准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应该考虑在审计行业协会下增设一个法律责任专家鉴定委员会,专门对注册会计师是否尽到了高度的职业注意义务进行鉴定。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实存在虚假验资行为,其应对“验资报告的不实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和有限责任,这种责任既是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种约束,同时也是对利害关系人的一种有效保护。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虚假验资 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26;D923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11
- 第1章 绪论11-15
- 1.1 研究背景11-12
- 1.2 研究现状12-13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13-15
- 第2章 验资的义务及虚假验资责任15-23
- 2.1 验资的基本义务15-16
- 2.1.1 高度注意义务15
- 2.1.2 忠实义务15-16
- 2.1.3 合理调查义务16
- 2.2 验资的基本准则16-17
- 2.3 验资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因违反验资基本义务应承担的不利后果17-18
- 2.3.1 验资责任的原由是注册会计师在验资过程中违反其基本义务17
- 2.3.2 验资责任的范围是注册会计师违反验资基本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17-18
- 2.4 虚假验资的民事责任18-20
- 2.4.1 验资民事责任主要为财产给付责任18-19
- 2.4.2 虚假验资承担的民事责任应为侵权责任19
- 2.4.3 注册会计师的专家民事责任19-20
- 2.5 虚假验资民事责任与一般保证责任的比较20-23
- 2.5.1 当事人均基于对第三人(验资者)的信赖而遭受损失21
- 2.5.2 责任承担方式均为补充责任21
- 2.5.3 承担债务后对主债务人是否享有求偿权不同21-23
- 第3章 验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23-32
- 3.1 确立验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主要依据23-25
- 3.1.1 过错责任原则的传统23
- 3.1.2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张23-24
- 3.1.3 我国验资责任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24-25
- 3.2 域外注册会计师责任归责原则的适用25-26
- 3.2.1 德国25
- 3.2.2 日本25-26
- 3.2.3 美国26
- 3.2.4 我国台湾地区立法26
- 3.3 对我国大陆《公司法》第 208 条及其他法条的分析26-28
- 3.3.1 《公司法》第 208 条归责原则的适用与不足26-27
- 3.3.2 《证券法》中归责原则的适用27
- 3.3.3 《注册会计师法》中归责原则的适用27-28
- 3.4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验资责任归责原则的适用28-29
- 3.4.1 德阳验资案及其引发的归责原则之争28-29
- 3.4.2 “1.9 规定”及法释[2007]12 号之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29
- 3.5 对未来虚假验资责任归责原则的构想29-30
- 3.6 评析与建议30-32
- 第4章 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构成32-41
- 4.1 对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构成的一般分析32-33
- 4.2 存在虚假验资的行为33-35
- 4.2.1 虚假验资报告的界定33-34
- 4.2.2 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实34-35
- 4.3 虚假验资是否存在主观过错35-37
- 4.3.1 过错标准的认定35-36
- 4.3.2 过错的类别与过失程度36-37
- 4.3.3 高度注意义务与合理的注意义务37
- 4.4 损害结果37-39
- 4.4.1 注册会计师虚假验资引发损害之性质37-38
- 4.4.2 对利害关系人的损害38-39
- 4.5 因果关系39-41
- 第5章 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承担41-48
- 5.1 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主体归属41-42
- 5.2 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范围42
- 5.2.1 虚假验资承担责任范围限于“验资报告的不实部分”42
- 5.2.2 虚假验资的责任为补充责任与有限责任42
- 5.3 验资责任的免责与构成条件42-47
- 5.3.1 证明侵权行为的要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42-45
- 5.3.2 提出抗辩事由主张免责或减责45-46
- 5.3.3 提出其他事实和法律规定主张免责或减责46-47
- 5.4 小结47-48
- 结论48-50
- 参考文献50-52
- 致谢5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刘燕;“专家责任”若干基本概念质疑[J];比较法研究;2005年05期
2 尤孝才;注册会计师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探讨[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2年02期
3 翁晓健;;论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归责原则——从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纠纷案谈起[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02期
4 林旭霞;验资诉讼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03期
5 许多奇;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执业赔偿责任之构成要件及抗辩事由[J];河北法学;2002年02期
6 董超英;罗家清;;律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若干问题探析[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6年01期
7 王利明;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J];法学研究;2001年04期
8 刘燕;验资报告的“虚假”与“真实”: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J];法学研究;1998年04期
9 程燕菲,文坚;虚假验资诉讼中专家职业义务的认定[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4年04期
10 谢荣;论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关注(上)[J];审计研究;1998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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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1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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