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全球化:趋同与差异之间
发布时间:2017-09-09 20:37
本文关键词:公司法全球化:趋同与差异之间
【摘要】:公司法的全球化表现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司法律和制度的趋同。公司法的趋同是一个持续贯穿公司法发展历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互相借鉴和移植公司形式以及公司法律。虽然这种趋同主要是受效率的驱动,但是追随潮流、认识的局限性以及利益寻租也会导致这种趋同出现无效率。各国公司法趋同的同时也存在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有时也是有效率的。对于我国而言,借鉴他国公司法是必要的,但需找到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制度和规则。
【作者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晋商研究院;
【关键词】: 公司法 全球化 趋同 效率驱动
【分类号】:D922.291.91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近些年来,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出现了明显的趋同现象,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公司法也有融合的趋向,从而使得公司法的全球化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众所周知,英美国家大公司通常持股极为分散,在这种公司中,没有哪个股东或股东的联合能持有足以控制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施天涛;;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解读与辨析[J];清华法学;2014年05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王凤恺;董事忠实义务研究[D];吉林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8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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