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28 16:10
本文关键词: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完善研究
【摘要】:我国公司法确立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这是公司法的一项制度创新,充分体现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价值理念,有利于公司法人制度公平和正义价值目标的充分实现,也有利于公司法人制度的完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针对的是股东的滥用行为,即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或者是股东的有限责任,所以该制度的适用必须遵循严格的条件,必须由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同时股东还必须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并且导致了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害后果的发生,但不必苛求股东具有主观上的滥用故意。防止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被滥用的基本措施是严格遵守其适用要件,这也是公司法人格制度价值目标的要求。但由于该项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和模糊,实务中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就给审判实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官在适用时也极为谨慎。对于哪些行为属于“滥用行为”、“严重损害”的判断标准、公司的中小股东是否属于原告的范围、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可否逆向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以及公司的独立人格被否认后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进行深入分析来探讨以上问题,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对“滥用行为”的范围以及“严重损害”的判断标准均采取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加以确定;可以结合债权人的受损情况、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方面来确定严重损害;提出由原告承担初步证明责任,而被告承担进一步的证明责任,同时明确我国公司法能够适用逆向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但必须注意逆向否认公司法人格的构成要件及其举证责任的特殊性;此外,还明确了公司的独立人格被否认以后股东在利用公司形式逃避公司债务、人格混同以及股东过度控制三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方式等,以期能够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价值和作用。
【关键词】:人格 公司债权人 否认
【学位授予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8
- 目录8-10
- 引言10-20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10-11
- 1. 研究背景10-11
- 2. 研究意义11
- (二) 国内研究动态及现状11-14
- (三) 国外研究动态及现状14-20
- 一、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之缺陷20-23
- (一) 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原告范围较窄20
- (二) 滥用行为规定不具体20-21
- (三) 未明确“严重损害”的判断标准21
- (四) 未明确证明责任标准21
- (五) 未明确规定能否逆向否认公司法人格21-22
- (六) 未明确公司独立人格被否认后股东的责任承担方式22-23
- 二、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缺陷分析23-30
- (一) 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原告是否包括公司中小股东23-24
- (二) 滥用行为的认定标准分析24-26
- (三) “严重损害”的判断标准分析26-27
- (四) 举证责任如何合理分配27-28
- (五) 我国能否适用逆向否认公司法人格28
- (六) 公司法人格被否认后各情形下股东责任的承担方式分析28-30
- 三、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缺陷之完善建议30-42
- (一) 对滥用行为采列举加概括的方式予以规定30-35
- (二) 对“严重损害”的判断标准采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加以规定35-36
- (三) 原告初步举证,被告全面举证36-37
- (四) 我国适用逆向否认公司法人格的特殊规则37-40
- 1. 构成要件的特殊性37-39
- 2. 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性39-40
- (五) 公司法人格被否认后各情形下股东责任的承担方式40-42
- 1. 利用公司形式逃避公司债务情形时股东承担单独的无限责任40
- 2. 人格混同情形时股东与公司承担共同连带责任40
- 3. 股东对公司过度控制情形下股东需承担无限责任40-42
- 结语42-44
- 参考文献44-48
- 致谢48-50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5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弗兰克H.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R.费舍尔;范世乾;;有限责任和公司[J];研究生法学;2006年01期
2 郭载宇;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归责问题浅论[J];当代法学;1999年05期
3 石少侠;;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J];当代法学;2006年05期
4 周斌;我国企业法人非破产终止问题[J];法学;2000年04期
5 王军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中的程序和法律适用设计[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5期
6 赵信忠;对我国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质疑[J];河北法学;1999年04期
7 刘俊海;;新《公司法》实施中的争点问题[J];今日中国论坛;2007年Z1期
8 沈四宝;;新公司法的亮点[J];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6年02期
9 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J];法学研究;1998年05期
10 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从法条跃入实践[J];清华法学;2007年02期
,本文编号:93679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936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