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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法律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29 08:10

  本文关键词: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法律适用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实际承运人这一主体的创设有效地解决了海上运输承运人识别的现实难题,是《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重要发展。我国《海商法》引进实际承运人后,比照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将其规定在第四章。关于航次租船运输下实际承运人应否适用第四章规定来认定责任,司法审判存在不同看法。到目前为止,海事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围绕是否存在实际承运人,以及如何适用《海商法》第四章中关于实际承运人责任的规定,审判标准还未达到相对统一的程度。立法与司法的不协调造成海上运输船货双方利益调整失衡,不利于我国航运事业发展。文章运用比较分析和法律解释的方法,着力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四章: 第一章在对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作出立法界定的基础上,引出和说明此类案件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与立法存在的冲突,并对法院裁判不适用第四章规定的不利之处进行分析。 第二章着重分析了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的法律地位。通过法律关系和法律要件分析来论证航次租船运输中存在实际承运人这一主体,并列举了实际承运人在航次租船实务中存在的具体形式。通过与班轮运输和定期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的对比,以及对国外关于实际承运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比较考察,提出现存法律规定的不足。 第三章从法理上分析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航次租船运输下所签发的提单是实际承运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基础。在此基础上论证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由于违反相关义务产生的责任认定问题,,以及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范围。 第四章运用法律解释学论证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应当适用《海商法》第四章相关规定,并且在立法上提出完善建议。从《汉堡规则》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立法本意,探究我国《海商法》在引进此制度后将其与航次租船合同规定为一章的安排初衷,以论证实际承运人制度在立法本源上是可以适用于航次租船运输。立法上则应通过司法解释将此问题明确。
【关键词】:航次租船 实际承运人 《汉堡规则》 法律适用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96.19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前言10-12
  • 第一章 航次租船运输中是否存在实际承运人的法律争论12-22
  • 第一节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的立法界定12-15
  • 一、 实际承运人主体制度的发展趋势12-14
  • 二、 实际承运人识别制度的立法推进14-15
  • 第二节 实际承运人在航次租船运输案件中的裁判争议15-19
  • 一、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地位认定不一15-17
  • 二、 实际承运人法律适用不明与责任范围不清17-19
  • 第三节 航次租船运输案件不适用实际承运人规定的弊端19-22
  • 一、 不利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系统性发展19-20
  • 二、 承运人识别制度立法效果深受影响20-22
  • 第二章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法律地位分析22-35
  • 第一节 实际承运人在航次租船运输中的存在形式22-27
  • 一、 承租人与承运人法律关系辨析22-24
  • 二、 航次租船运输中所签发提单的证明作用24-25
  • 三、 实际承运人在航次租船运输中的表现形式25-27
  • 第二节 与班轮运输及定期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的区别27-30
  • 一、 与班轮运输实际承运人的区别27
  • 二、 与定期租船运输实际承运人的区别27-29
  • 三、 两种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法律属性的分歧29-30
  • 第三节 航次租船运输实际承运人法律地位的比较考察30-35
  • 一、 英国实际承运人立法与司法实践30-32
  • 二、 美国司法实践及其运输法的发展32-35
  • 第三章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法理依据35-45
  • 第一节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责任承担的法律基础35-38
  • 一、 租船合同是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35-36
  • 二、 实际承运人在航次租船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36-38
  • 第二节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的责任认定38-41
  • 一、 实际承运人责任性质探析38-39
  • 二、 实际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39-40
  • 三、 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40-41
  • 第三节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方式41-45
  • 一、 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的一般责任关系41-43
  • 二、 实际承运人比照承运人责任适用制度43-45
  • 第四章 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法律适用及立法完善建议45-54
  • 第一节 突破文义解释对相关规定的适用45-47
  • 一、 文义解释的局限性45-46
  • 二、 体系解释的合理性46-47
  • 第二节 从目的解释论证相关规定的适用47-51
  • 一、 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立法初衷48-49
  • 二、 对承运人识别制度的立法补充49-51
  • 第三节 《海商法》第四章相关规定的完善建议51-54
  • 一、 借鉴《鹿特丹规则》海运履约方的立法发展51-53
  • 二、 司法解释对航次租船运输中实际承运人的完善53-54
  • 结语54-55
  • 参考文献55-60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60-61
  • 后记61-6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马得懿;对《海商法》所界定实际承运人的思考[J];当代法学;2002年07期

2 马得懿;谈实际承运人责任的双重属性[J];法学杂志;2005年03期

3 邢海宝;;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关系人[J];法学家;2002年03期

4 欧阳Z

本文编号: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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