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12-17 18:33
本文关键词:论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完善
【摘要】:随着经济的变化发展,情势变原则已是现代合同法原则的重要的基本制度,它是在合同和建立有效的基础上,由于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情,导致丧失或动摇了合同的基础。如果原有的合同效果延续下去会违背民法的公平交易原则时,那么应该允许将合同内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样做主要目的是为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持平衡,从而响应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兼顾诚实信用原则。本文从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背景及理论分析、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情事变更原则的完善三方面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内容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阐述。对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过程做了一定的介绍。但由于包括《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我国今后设立情势变更制度进行的完善奠定理论基础,并提供中肯的建议。
【作者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375一、情势变更原则立法背景当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起草一个新的统一的合同法时,是非常关心的情势变更原则。从1995年的《合同法草案建议稿》被学者提出,全国人大法工委所提交了《合同法(草案)》,并一同在四个草案中把情势变更写入“合同的履行”一章中,并且《合同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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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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