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与安评外延之辩及制度完善——基于天津港爆炸事故的环境法思考
发布时间:2017-10-16 11:13
本文关键词:环评与安评外延之辩及制度完善——基于天津港爆炸事故的环境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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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评与安评的混淆,根源于两者在制度设计上的重复评价。制度演进中的耦合性使两者在评价技术方面如出一辙;功能定位上的同一性使两者在管理体制方面并无二致。环评侧重规避生态风险,安评侧重规避人身财产风险是二者外延厘清的基本原则。环评与安评整合为"综合风险评价",能够弥补分立所引起的重复评价与片面评价缺陷,然而,在我国的制度语境下创新成本过大,制定《安全评价法》,建立"综合风险评价"专家咨询制度将产生更大的社会实效。应当通过规范评估程序、建立专家责任来保障专家理性;通过改造既有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来实现慎议民主。
【作者单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安全评价 综合风险评价 专家咨询制度 慎议民主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14ZDC029) 司法部重点课题“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研究”(14SFB1009)
【分类号】:D922.6
【正文快照】: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近70亿元[1],超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标准(30人以上死亡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数倍,消息一出,举国哗然。因为此次爆炸的,
本文编号:104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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