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组织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21-08-20 00:45
环境公益组织由于自身的环境公益性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环境诉讼领域。但新《环境保护法》修订后,通过分析2015-2019年审结的由环境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环境公益组织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在诉讼主体范围,取证举证困难和后续保障机制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本文建议从扩大诉讼主体范围,正确运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费用保障制度三个方面来改善环境公益组织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况。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18)
【文章页数】:5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保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困境与出路[J]. 蔡佳华. 法制与社会. 2019(12)
[2]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反思与重构[J]. 王秀卫. 法学评论. 2019(02)
硕士论文
[1]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研究[D]. 李众众.吉林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352466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18)
【文章页数】:5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保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困境与出路[J]. 蔡佳华. 法制与社会. 2019(12)
[2]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反思与重构[J]. 王秀卫. 法学评论. 2019(02)
硕士论文
[1]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研究[D]. 李众众.吉林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35246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352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