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环境法论文 >

从“环境之制”到“环境之治”:中国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5-06-29 17:59
   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范畴,环境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中国现代环境治理的主体制度优势应是,政府在主导环境治理过程中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鼓励企业自治,以形成多中心和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格局。为实现维护和提升环境质量的环境治理制度目标,应将新兴环境治理领域嵌入现代环境治理过程之中,促进环境治理机制变革和创新;通过执法、责任和追责机制提升法律制度执行力和有效性;以体制机制为顶层设计对法律制度进行整体性重构,将现代环境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环境治理效能。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环境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制度优势
    (一)政府主导现代环境治理的基本逻辑
    (二)现代环境治理以公众为中心
    (三)企业环境自治提升多元共治效率
三、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制度目标
    (一)生态环境问题凸显环境质量目标重要性
    (二)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立法目的
    (三)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直接目标
四、现代环境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环境治理效能之路径
    (一)将新兴环境治理领域嵌入现代环境治理过程中
    (二)通过责任监督显著提升现代环境治理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三)以体制机制为顶层设计对法律制度进行整体性重构
五、结语



本文编号:405460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405460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2b2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