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环境法论文 >

论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的依法构建

发布时间:2017-06-02 19:20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的依法构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环境问题与经济高度发展相伴而生,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环境纠纷日益增多,环境纠纷案件的比重也逐年上升,有效处理环境纠纷,事关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环境纠纷只是其中一种,我国环境纠纷案件每年都在不断增多,我国处理环境纠纷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一是通过环境行政保护主管机关解决。环境纠纷诉诸法院的数量很多,但由于诉讼在解决环境纠纷上存在固有的缺陷,大量案件积压,而且因为因果关系的不好认定,许多环境纠纷案件得不到有效解决。而我国环保机关在职权分配、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缺陷,也缺少专门性法律对环保机关处理环境纠纷提供明确规范,因而在解决环境纠纷上未能充分发挥重要作用,致使我国环境纠纷的处理效果不甚理想。 大量的环境纠纷是以环境民事纠纷的形式出现,环境民事纠纷争议焦点体现在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认定上面,是当事人双方民事权益上的争端,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可以自由支配权利,协商解决纠纷。又因为环境纠纷涉及专业的环境科学知识,掌握专业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的环保机关可以在解决环境民事纠纷上发挥这一优势。国外先进国家在利用环保机构解决环境纠纷上已有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且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也规定了环保机关有权对环境纠纷中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进行处理。 环保机关在处理环境纠纷的方式上多种多样,行政调解方式只是环保机关解决环境纠纷方式中的一种,从目前我国相关环境法律和社会实践中来看,普遍认同的是行政调解方式,这在许多环境单行法中都有体现。现阶段我国行使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权的机关是环保主管机关,但是由于环保主管机关存在着职权交叉,人员配置少、素质低等问题,加之我国没有专门的环境纠纷处理法,,没有专门的调解机构,以及对行政调解的效力存在不同认识,使环境纠纷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在介绍评论国外先进国家解决环境纠纷的机构、程序和专门法律,以及分析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存在的缺陷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结合我国实际,通过制定我国环境纠纷处理法,建立我国专门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明确其地位、人员构成、管辖权、调解程序、法律责任,以及对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界定等。发挥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在解决环境纠纷上高效、专业、及时的优势,使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有专门的机构,与法院诉讼形成解决环境纠纷的两架马车,及时有效的解决环境纠纷,保护环境和环境侵害受害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环境纠纷 行政调解 专门机构 调解协议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2.6;D922.1
【目录】:
  • 中文摘要6-8
  • Abstract8-11
  • 绪论11-14
  • (一) 选题背景11-12
  • (二) 研究意义12-13
  • 1. 理论意义12-13
  • 2. 实践意义13
  •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13-14
  • 一、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概述14-24
  • (一) 环境纠纷简述14-16
  • 1. 环境纠纷的含义14
  • 2. 环境纠纷的特点14-16
  • 3. 环境纠纷的分类16
  • (二)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概述16-20
  • 1.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的含义16-18
  • 2.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的特征18-19
  • 3.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优越性分析19-20
  • (三) 国外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及调解机构介评20-24
  • 1. 美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及机构介评20-21
  • 2. 日本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及机构介评21-22
  • 3. 韩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及机构介评22-24
  • 二、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现状分析24-30
  • (一)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实践现状24-27
  • 1. 我国法定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24-26
  • 2.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调解效果分析26-27
  • (二)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存在的缺陷27-30
  • 1.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缺乏法律细化性规定27-29
  • 2.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设置与职权分配不合理29
  • 3. 调解人员配置偏少与素质不高29-30
  • 三、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依法构建的必要性30-33
  • (一) 充分发挥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快速高效的作用30-32
  • 1. 权力集中以确保责任归属明确30-31
  • 2. 发挥自身优势以及时有效的解决环境纠纷31-32
  • (二) 优化我国环境保护行政机构职能配置32-33
  • 四、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的构建33-50
  • (一) 制定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性法律规定33-35
  • 1.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法律规定的制定方式33-34
  • 2. 制定专门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法律法规的意义34-35
  • (二)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35-45
  • 1. 明确环境纠纷行政调解的适用对象35-36
  • 2. 规范环境纠纷行政调解的程序36-38
  • 3. 明确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职能权限和调解原则38-41
  • 4. 规范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的人员设置41-43
  • 5. 厘清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的法律责任43-45
  • (三) 明确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的地位45-48
  • 1. 典型国家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的地位45-46
  • 2.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的地位46-48
  • (四) 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调解协议的效力认定48-50
  • 结论50-51
  • 注释51-52
  • 参考文献52-54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54-55
  • 致谢55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戴昶舒;;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制的探究与构建[J];科技致富向导;2012年35期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专门机构的依法构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41632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41632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2e1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