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29 00:10
本文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法研究
【摘要】: 鸦片战争拉开了中国社会近代化的序幕。但这种近代化的基础先天性不足,内在驱动力较弱,是被动之下的社会转型。处于此种社会背景之下的南京国民政府婚姻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本文第一章分析了婚姻法制定的动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政治、思想方面都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影响到婚姻制度的变迁。同时,指出不能过分夸大其影响,在封建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挤压下,商品经济发展很不充分,政治变革也远未彻底,思想文化受到很大局限,这些先天性的不足,影响了婚姻法近代化的步伐。 第二至第五部分结合成都的司法判例对婚约制度的变革、成婚制度的变化、离婚制度的嬗变、妾制的变通等四个方面全方位分析了婚姻法的文本内容和在基层讼诉和司法判案中的价值取向和实施行为,指出了婚姻法在变革中所取得的重大进步,对婚姻法中所体现的婚姻制度的变迁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婚姻法在转型中对传统的妥协和保留。 第六部分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法的反思。进一步总结和反思了婚姻法的进步性,其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社会本位等近代婚姻法原则体现了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指出了婚姻法落后性的一面,进而分析了影响婚姻法近代转型的因素。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9;D923.9
【引证文献】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潘大礼;民国三四十年代湖北婚姻冲突案例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马芳;五四前后婚姻观念的变迁[D];天津商业大学;2011年
2 郑马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法律制度之探析[D];山东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123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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