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案件审判问题研究 ——以吉林省探望权案件审判为切入点
发布时间:2021-02-11 06:5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都经历了深刻的变革,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受到强烈冲击,因感情发生纠纷分居、离婚的比例大幅上升。夫妻离异,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是极大的伤害,有些父母放松甚至不管子女的教育,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日益增多,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切。为了让离异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母承担起教育、监管子女的法定职责,减少因父母离异导致成长环境改变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促进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时在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标志我国探望权制度正式确立。然而,在探望权制度设计上却与探望权的立法宗旨相违背。探望权最初被界定为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权利。为了保障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探望权的实现,最高人民法院设定探望权纠纷案由,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因行使探望权而引发的纠纷。从吉林省17年来的审判实践可以看出,探望权案件呈现受案数少、原、被告均为“离婚后”的父母、诉辩请求以父母利益为主、法院裁判尺度不统一、判决履行方式单一等特点。从而可以看出,鲜有离婚后不与未成...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吉林省探望权案件现状
(一)吉林省探望权案件受理情况
(二)探望权案件审理情况
二、探望权案件审判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探望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
(二)探望权审判问题的成因分析
三、国内探望权审判探索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成为探望权主体
(二)探望权中止(抗辩)事由的认定
(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情形的认定标准
四、国外探望权审判经验
(一)法国祖父母探望权的判例发展
(二)澳大利亚“有实质性意义的时间”裁判方式
(三)德国家事诉讼中的“子女利益保护人”制度
(四)美国离婚诉讼中的父母教育制度
五、探望权审判问题解决路径
(一)立法上的途径
(二)司法上的路径
(三)守法上的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本文编号:3028719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吉林省探望权案件现状
(一)吉林省探望权案件受理情况
(二)探望权案件审理情况
二、探望权案件审判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探望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
(二)探望权审判问题的成因分析
三、国内探望权审判探索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成为探望权主体
(二)探望权中止(抗辩)事由的认定
(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情形的认定标准
四、国外探望权审判经验
(一)法国祖父母探望权的判例发展
(二)澳大利亚“有实质性意义的时间”裁判方式
(三)德国家事诉讼中的“子女利益保护人”制度
(四)美国离婚诉讼中的父母教育制度
五、探望权审判问题解决路径
(一)立法上的途径
(二)司法上的路径
(三)守法上的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本文编号:302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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