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未成年人保护视角下收养主体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4 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开启了我国收养法律制度的新篇章,其对收养法律制度的修正贯彻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在被解救未成年人的收养问题上,《民法典》选择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摆在首位,使生父母的监护权为之让路。对收养人的年龄不做调整,确保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不被大幅缩小,使收养得以在隔代人之间进行。《民法典》虽未设立转送养制度,却通过替代制度的设计达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效果。在社会老龄化的背景下,如何逐步完善成年收养等相关规则,是接下来需要面对的问题之一。 

【文章来源】:时代法学. 2020,18(06)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收养关系主体的变化与“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
    (一)《民法典》收养关系主体的变化之处
    (二)“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
二、已变之处:被解救未成年人的收养问题
    (一)被解救未成年人的身份困境问题
    (二)利益权衡之下的未成年人保护
三、未变之处:收养人最低年龄的确定及转送养问题
    (一)收养人最低年龄的确定问题
    (二)转送养问题
四、可变之处:成年收养与法律价值的协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分编的编纂[J]. 张鸣起.  中国法学. 2020(03)
[2]《婚姻家庭编》(草案)关于收养主体制度规定的不足和改进建议[J]. 徐铁英.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1)
[3]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体系、内容及其完善[J]. 冉克平.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4]《民法总则》撤销父母监护权条款的罅漏与完善[J]. 王慧.  江西社会科学. 2017(06)
[5]民法典编纂背景下我国收养立法的反思与重构[J]. 杨翱宇,潘林青.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7(01)
[6]被拐卖儿童获救后的收养问题研究[J]. 王葆莳.  中国青年研究. 2015(01)
[7]试论儿童收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赵川芳.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4(05)
[8]论养子女最佳利益原则[J]. 褚雪霏.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05)
[9]身份法之立法原则[J]. 郭明瑞.  北方法学. 2013(01)
[10]试论我国收养立法的完善问题[J]. 吴国平.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7(01)



本文编号:322943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22943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941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