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家事调解经验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29 15:58
随着中国的持续发展,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逐渐发生深刻变化,女性地位大大提高,家庭主要事项往往是男女双方共同决定,而家庭结构的急剧变化也导致了家庭的不稳定性。近年来中国家庭离婚率不断上升,在离婚诉讼中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大闹公堂"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甚至造成恶性事件,这不仅损害了家庭的和谐氛围,同时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由于家事案件诉讼标的的特殊性,且我国在家事调解方面经验不足,总结家事调解经验,建立完善的家事调解制度已成为完善司法体制的紧迫任务。本文以两个离婚案件为出发点,通过对案件难点的分析来总结家事调解经验。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家事调解的现状与不足
(一)离婚纠纷处理程序有待调整
1.离婚调解前置的现状
2.调解前置原则未受到充分重视
(二)家事调解员的选任缺乏多样性
1.现有家事调解员选任方式
2.家事调解员的选任方式较为单一
二、完善家事调解制度的建议
(一)明确家事纠纷法院调解程序前置
(二)完善调解员的选任机制
(三)完善家事案件调解方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家事调解制度之构建[J]. 宋艳菊,陈琴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01)
硕士论文
[1]家事诉讼研究[D]. 常艺.河北大学 2018
[2]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研究[D]. 汪乐.兰州大学 2018
[3]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D]. 陈朝斋.浙江工商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414003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家事调解的现状与不足
(一)离婚纠纷处理程序有待调整
1.离婚调解前置的现状
2.调解前置原则未受到充分重视
(二)家事调解员的选任缺乏多样性
1.现有家事调解员选任方式
2.家事调解员的选任方式较为单一
二、完善家事调解制度的建议
(一)明确家事纠纷法院调解程序前置
(二)完善调解员的选任机制
(三)完善家事案件调解方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家事调解制度之构建[J]. 宋艳菊,陈琴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01)
硕士论文
[1]家事诉讼研究[D]. 常艺.河北大学 2018
[2]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研究[D]. 汪乐.兰州大学 2018
[3]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D]. 陈朝斋.浙江工商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41400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414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