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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曲解与抵制:建国初新区基层干部与婚姻法的推行——以豫东周口地区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20 21:18

  本文关键词:接纳、曲解与抵制:建国初新区基层干部与婚姻法的推行——以豫东周口地区为中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1950年婚姻法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颁布之后便在全国掀起一场贯彻婚姻法的运动,但在豫东新区的贯彻并不顺利。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在整个运动过程中表现各异:积极推行者有之,机械执行者有之,公然阻挠、抵制的亦有之。究其原因,婚姻法的推行是一个移风易俗的长期过程,试图用群众运动的方式在短期内达到目的本身就不具可行性。对于广大基层干部而言,比起从广大乡村中汲取资源以维系新政权的正常运行,推行婚姻法显然不是他们的工作重点,加之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对婚姻法精神的理解有很大出入,导致对执行婚姻法的态度有很大的差异。
【作者单位】: 周口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年婚姻法 推行 豫东新区 基层干部行为
【基金】:2015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豫东黄泛区的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变迁研究——以西华、扶沟为中心”(2015BLS007)
【分类号】:D923.9
【正文快照】: 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以下简称为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部法律,其立法主旨在于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建立一种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这是实现妇女解放及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关于1950年婚姻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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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8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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