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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协议离婚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2 12:23

  本文关键词:中国协议离婚制度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法域 婚姻契约 比较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行政登记


【摘要】:对于协议离婚制度的法理基础,综观世界各国关于婚姻性质的理论有“契约说”、“婚姻伦理说”、“制度说”、“状态说”和“身份关系说”等。我认为婚姻的性质应界定为契约,我国的婚姻立法应反映出“人本位”下的协议离婚的自由,更好的实现婚姻法的价值功能。 中国大陆自建国以来历经了三次离婚高潮,长期以来诉讼离婚在实践中所占比例较大。上世纪80年代后,,协议离婚的比例有所上升,近年来大陆一些地区协议离婚的数目甚至超过诉讼离婚。因此可以看出在离婚方式的选择上,协议离婚这种文明、理智的分手成为许多当事人的首选方式。本文对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具体介绍了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主管机关和程序,并就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标准不统一,离婚的程序使得恶意离婚者有机可乘,法律调整功能弱化。此外,就这些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四法域协议离婚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如设置协议离婚的证人制度;考虑期制度;赋予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的权利;引进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无过错方因过错方离婚而造成的损失进行救济。 本文着重将中国大陆地区与其他三法域的协议离婚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大陆采用的是行政登记制度与诉讼调解制度双轨制的协议离婚方式。香港因沿袭英制,故只有诉讼离婚而无协议离婚制度;为了适应世界离婚立法的大趋势,减小中国四法域离婚制度之间的差异,建议香港增设协议离婚制度。澳门法律以葡萄牙法律为基础,忠实的保留了大陆法系的传统特点,因此澳门采用的是诉讼协议离婚,而并非仅为行政登记程序。台湾地区的离婚制度以德国民法为蓝本,同时保留了中国传统的法律和习俗,其协议离婚制度仅采用行政登记程序,法院无权干涉。台湾的协议离婚是近代契约自由思想与传统习惯所妥协的产物,被认为是纯粹私的法律行为。 通过对中国四法域协议离婚制度的阐述和分析,各法域有必要相互借鉴其他法域立法之长处,提高协议离婚制度的立法技巧,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
【关键词】:法域 婚姻契约 比较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行政登记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6-7
  • Abstract7-9
  • 第1章 绪论9-13
  • 1.1 外国立法例协议离婚制度的发展状况9-10
  • 1.2 国内协议离婚制度的研究动态10-11
  • 1.3 该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构想11-13
  • 第2章 协议离婚制度概述13-21
  • 2.1 离婚制度的法律涵义13-15
  • 2.1.1 离婚的基本涵义13
  • 2.1.2 离婚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关系13-15
  • 2.2 离婚制度的历史演变15-16
  • 2.2.1 专权离婚主义15
  • 2.2.2 限制离婚主义15-16
  • 2.2.3 自由离婚主义16
  • 2.3 协议离婚制度探析16-21
  • 2.3.1 协议离婚制度探源17-18
  • 2.3.2 协议离婚制度的一般原理18-19
  • 2.3.3 协议离婚制度的利弊分析19-21
  • 第3章 协议离婚的法理基础21-26
  • 3.1 婚姻性质的界定21-23
  • 3.2 “婚姻契约观”的法律解析23-26
  • 第4章 中国大陆协议离婚制度现状研究26-38
  • 4.1 大陆地区离婚问题的现状分析26-28
  • 4.1.1 大陆历经的三次离婚高峰26-27
  • 4.1.2 大陆地区离婚现象的特点及发展趋势27
  • 4.1.3 当代中国大陆地区离婚原因的理论分析27-28
  • 4.2 大陆地区协议离婚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实施中存在的缺陷28-34
  • 4.2.1 大陆地区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28-29
  • 4.2.2 大陆地区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和程序29-30
  • 4.2.3 协议离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0-34
  • 4.3 大陆地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比较分析34-38
  • 4.3.1 诉讼离婚的涵义34-35
  • 4.3.2 两种离婚方式的比较分析35-38
  • 第5章 大陆与港澳台协议离婚制度比较研究38-55
  • 5.1 我国四法域协议离婚制度存在的法制背景38-39
  • 5.2 香港与大陆离婚制度比较研究39-42
  • 5.2.1 审判程序的差异39-40
  • 5.2.2 离婚的法定条件异同之比较40-41
  • 5.2.3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的比较41-42
  • 5.3 澳门与大陆协议离婚制度比较研究42-46
  • 5.3.1 两法域协议离婚实质要件的比较分析43-44
  • 5.3.2 两法域协议离婚形式要件的比较分析44-45
  • 5.3.3 评析及借鉴45-46
  • 5.4 台湾与大陆的协议离婚制度的比较研究46-51
  • 5.4.1 台湾地区协议离婚制度概况研究46-48
  • 5.4.2 海峡两岸协议离婚制度之比较48-50
  • 5.4.3 评析与借鉴50-51
  • 5.5 协议离婚制度若干问题的对策思考51-55
  • 5.5.1 从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思考51-52
  • 5.5.2 从意思表示的可交性思考52
  • 5.5.3 从离婚协议内容的公平性思考52-55
  • 结论55-57
  • 参考文献57-60
  • 附录A(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60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蒋月;;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离婚法研究回顾与展望[J];法学家;2009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吴卓静;论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D];海南大学;2011年

2 孙晓英;离婚衡平机制研究[D];郑州大学;2007年

3 仇兆波;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4 王倩萍;英国离婚辅助救济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5 刘静;论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最大利益原则[D];中央民族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60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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