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置的双轨制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26 15:28
本文关键词:劳动争议处置的双轨制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劳动争议的大量增加,传统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已经难以应对现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劳动监察无法运用调解模式来处理不断增长的劳动争议。首先是缺乏调解的法律依据,除了广东省已立法明确调解外,其他省市均未赋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解的职能。其次,在调解模式上,广东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上位法支撑,没有涉及劳动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设置、调解协议的效力确定等关键问题。本文以劳动争议处理双轨制为研究重点,以上海市普陀区劳动监察个案为例进行分析,探讨劳动监察调解制度建立及其模式,结合劳动监察处理劳动争议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大调解背景下,考量劳动监察调解制度的建立,结合地方和国外经验探索其模式,寻求完善当前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并提出相关建议。劳动监察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时间尚短,劳动保障监察作为行政执法机构,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尖锐化,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我国学术界的关注。本文结合现实劳动争议处理双轨制下,劳动监察处理劳动争议面临的困境,对建立劳动监察调解制度进行研究,以丰富劳动监察的理论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一是当前双轨制下上海普陀区劳动争议处理的现状;二是对劳动者选择的进行分析,研究劳动监察处理劳动争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三是结合大调解的现实背景,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对劳动监察调解制度的建立进行探索,并对劳动监察调解的模式选择提出相关建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一是研究劳动争议处理双轨制下,劳动监察处理劳动争议在基层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研究建立劳动监察的调解制度。2013年5月,《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施行,率先规定了劳动监察在处理劳动者投诉的过程中可以运用调解。虽然劳动监察调解制度已初露端倪,但是在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双轨制的基础上,劳动监察调解的广东调解模式,没有解决也无法解决几个关键问题:一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上位法支撑,二是没有涉及调解程序的合理性设置,三是没有明确劳动监察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本文就上述缺陷提出了初步的建议,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劳动监察的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调解 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5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绪论9-19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9
- 第二节 研究内容及意义9-10
- 第三节 文献综述10-15
- 一、国内研究概况10-14
- 二、国外研究概况14
- 三、对国内外文献的评价14-15
- 第四节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15-17
- 一、调解15
- 二、劳动争议15-16
- 三、劳动监察16
- 四、理论基础16-17
- 第五节 研究目标、方法、可行性和创新性17-19
- 第一章 劳动争议双轨制现状及原因19-23
- 第一节 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情况19-20
- 第二节 劳动监察处理劳动争议情况20-21
- 第三节 造成劳动争议处理双轨制的原因21-23
- 一、法律法规层面造成案件受理范围交叉21
- 二、政策层面完善处理程序21-23
- 第二章 双轨制下劳动者选择的分析23-26
- 第一节 双轨制下劳动者付出成本的比较23
- 第二节 双轨制下劳动者的选择意向分析23-24
- 第三节 双轨制下劳动者选择的发展趋势24-26
- 第三章 劳动监察处理劳动争议面临的困境26-34
- 第一节 劳动者诉求的变化26-28
- 一、权利性诉求转变为利益性诉求26
- 二、单一性、简单的诉求转化为群体性、复杂的纠纷26-27
- 三、劳动者表达诉求的方式更趋激烈27-28
- 第二节 劳动监察调查取证方式的不适应28-30
- 第三节 劳动监察执法实际效果的不确定性30-31
- 第四节 法律法规存在空白和模糊地带31-34
- 第四章 劳动监察建立调解制度的基础34-42
- 第一节 劳动监察的角色定位34-35
- 一、执行者和宣传员34
- 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者34-35
- 三、劳动争议的判定者35
- 第二节 大调解的现实背景35-37
- 第三节 劳动监察调解的比较优势37-38
- 一、公信力37-38
- 二、主动性38
- 第四节 劳动监察调解的效果分析38-42
- 一、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38-39
- 二、实现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益39-41
- 三、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41-42
- 第五章 劳动监察调解的国内外借鉴42-48
- 第一节 我国广东省劳动监察调解42-43
- 一、地方立法42
- 二、调解及其终止42
- 三、撤销立案42-43
- 第二节 广东模式存在的不足43-46
- 一、调解的案件类型不明确43-44
- 二、缺乏双边性调查机制44-45
- 三、调解结果的确认依赖劳动仲裁45-46
- 第三节 澳门和澳大利亚劳动监察调解46-48
- 一、澳门劳动监察调解46
- 二、澳大利亚劳动监察调解46-48
- 第六章 对建立劳动监察调解制度的建议48-51
- 第一节 劳动争议调解模式的法定性48
- 第二节 合理设置劳动监察调解的程序48-49
- 第三节 劳动监察调解结果的确定49-51
- 参考文献51-56
- 后记56-57
【参考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巴菱;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模式探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
2 苏晓纯;我国劳动监察组织形态的重构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109927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1099279.html
教材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