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约责任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17-12-05 00:04
本文关键词:劳动者违约责任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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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单位】: 刘杉四川省成都市劳动局
【分类号】:D922.5
【正文快照】: 《劳动法》第 19条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原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了劳动者两种违约责任: (1)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即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 3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也无过错,但违反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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