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基于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立法权解构与规制竞合

发布时间:2018-12-14 08:16
【摘要】:职业健康安全管制的立法权分为归属立法机关的专属立法权与归属行政机关的剩余立法权两类,前者是对立法机关专属性、稳固性法律创制功能的发挥,而后者则是对管制机构专业性、灵活性行政功能的发挥。世界各个国家基于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情势的差异,不同程度地采取通过"授权"或"收权"的形式使两者之间部分地发生立法权限的转移和立法权之间的相互竞合。文章从立法权解构的角度分析了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立法规制类型及规制权力的竞合关系,并以此为分析框架探讨了中国职业健康和安全立法规制的机制缺陷与规制效率等问题。文章结论认为要解决立法规制的效率问题,必须对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的立法权进行重新解构,并着重提升不同规制立法权之间的协作竞合效率。
[Abstract]:The legislative power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control is divided into two categories: the exclusive legislative power assigned to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residual legislative power assigned to the executive organ. The former is the exertion of the legislative organ's exclusive and firm legal creation function. And the latter is to the regulation agency professional, the flexibility administrative function display. Based on the differences of political, economic and social situation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various countries in the world take the form of "authorization" or "repossession" to make the transfer of legislative competence and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legislative powers occur in different degre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construction of legislative power,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ypes of legislative regul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nd the competing relationship of regulatory power, and discusses the defects of mechanism and efficiency of regul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in China. 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is tha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the efficiency of legislative regul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deconstruct the legislative power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in our country, and to enhance the efficiency of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among different legislative powers of regulation.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67311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创新培育基金:我国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制均衡研究
【分类号】:R13;D922.54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陈伯礼;论权力机关对授权立法的监督控制[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01期

2 程启智;问责制、最优预防与健康和安全管制的经济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5年01期

3 程启智;内部性与外部性及其政府管制的产权分析[J];管理世界;2002年12期

4 张剑虹;楚风华;;国外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发展及对当代中国的启示[J];河北法学;2007年02期

5 李林;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理论与实践[J];法学研究;1998年05期

6 孔繁军;论法治国家的权力结构[J];南京社会科学;1998年05期

7 喻少如;;论我国行政立法中的职权立法[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8 程启智;政府社会性管制理论的比较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05期

9 朱力宇;立法体制的模式问题研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04期

10 陈步雷;;权利与功能的统一:安全卫生立法一体化的理论基础[J];现代职业安全;2007年07期

【共引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袁明圣;;权力复归:行政体制改革的进路选择[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02期

2 王秀哲;浅议我国地方立法的完善[J];北方论丛;2003年02期

3 鲁春霞;论必须从权力来源上控制行政权[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01期

4 殷庆坎;;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有效性分析——以生产安全为视角[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3期

5 樊慧玲;;政府消费者保护规制的方式、成效与趋势分析[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0年05期

6 徐广路;;民办高等教育的政府规制研究——基于经济学“内部性”规制视角的分析[J];创新;2009年08期

7 张东峰;杨志强;;政府行为内部性与外部性分析的理论范式[J];财经问题研究;2008年03期

8 杨智杰;;论经济学说演进与会计理论发展[J];财会通讯;2009年01期

9 殷庆坎;;基于生产安全视角的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有效性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1期

10 殷庆坎;;基于生产安全视角的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有效性分析[J];重庆社会科学;2007年10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梁海慧;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06年

2 李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经济学分析[D];吉林大学;2006年

3 张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产权明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5年

4 吴建文;中国制药产业政策研究[D];复旦大学;2006年

5 冯萌;会计契约经济性质及法律规制研究[D];复旦大学;2006年

6 林成;从市场失灵到政府失灵:外部性理论及其政策的演进[D];辽宁大学;2007年

7 孙海兵;农地外部效益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6年

8 石涛;转型时期政府微观规制行为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08年

9 孙波;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分权研究[D];吉林大学;2008年

10 苏晓红;我国的社会性管制问题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

【二级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金伟峰;关于完善我国授权立法的探讨[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6年05期

2 程启智;内部性与外部性及其政府管制的产权分析[J];管理世界;2002年12期

3 汪丁丁;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J];经济研究;1995年09期

4 周其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J];经济研究;2000年11期

5 林毅夫,李周;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J];经济研究;1997年03期

6 钱晓勤,杨军;美国职业安全卫生法规与体制的考察[J];江苏预防医学;2005年02期

7 金伟峰;关于完善我国授权立法的探讨[J];青海社会科学;1996年04期

8 曲耀光;授权立法混乱状况亟待整顿[J];生产力之声;1994年12期

9 曾祥华;职权立法权应当取消[J];人大研究;2005年09期

10 谢亚雄,千叶百子;日本劳动卫生管理体制(一)[J];日本医学介绍;2000年02期

【相似文献】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鲁·淄博市 王世淮;如何贯彻《立法法》[N];人民代表报;2001年

2 赵大伦 作者系南充市嘉陵区政协主席;完善法制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N];四川政协报;2005年

3 任达雯;立法是人民的事业[N];人民日报;2000年

4 张春生 武增;地方立法莫越权[N];人民日报;2001年

5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 杨景宇;认真执行立法法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下)[N];法制日报;2000年

6 本报记者 李磊 实习生 陈智;上海,,向下长?[N];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

7 记者 李建章;推进依法行政 实现依法治水[N];中国水利报;2000年

8 夕;国务院要求政府立法要遵循《立法法》[N];国际商报;2000年

9 林发新;“入世”与立法体制改革[N];法制日报;2002年

10 肖玮;四川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调研[N];检察日报;2004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张蕾;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D];延边大学;2002年

2 年鹤;不完备法律框架下的银行监管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08年

3 张荣;谈地方性法规的“地方性事务”——对立法法第六十四条中“地方性事务”的理解[D];华东政法学院;2002年

4 周英;我国地方立法权限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本文编号:237827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237827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2bf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