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确定及其后果
发布时间:2021-04-01 23:41
<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亦为重要。试用期考核不规范承担败诉责任费某于2016年11月21日入职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了期限自当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至2017年2月20日止。2017年1月,公司向费某送达了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20,(0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试用期考核不规范承担败诉责任
如何确定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成立的后果
本文编号:311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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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不规范承担败诉责任
如何确定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成立的后果
本文编号:311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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