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准劳动法治——以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解决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8 00:41
精准劳动法治的实质,在于寻求作为劳动法治顶层设计的两大元素—管制与自治之间的最佳契合点。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构成、就业方式、就业的市场性质以及就业的企业形态等方面,均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对此矛盾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成为引发管制与自治法律失衡与劳动法治精准化缺失的重要原因。应对的思路是,以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解决为中心,在劳动力市场基础和专项劳动法治建设中,寻求管制与自治之间的最佳契合点,藉此实现精准劳动法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文章来源】:思想战线. 2018,4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精准劳动法治生成与证成法理
(一) 劳动法治的基本内核:对劳动关系既奉行自治又坚持管制
(二) 劳动法治的关键:精准劳动法治视野下观照管制与自治的内在平衡
(三) 精准劳动法治实现之基:把握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
二、精准劳动法治视域下我国劳动法治之检讨
(一) 管制与自治的法律失衡引发劳动法治精准化缺失
(二) 对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1. 对劳动力构成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2. 对就业方式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3. 对就业的市场性质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4. 对就业的企业形态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三、精准劳动法治:以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解决为中心
(一) 优化劳动力市场基础劳动法治建设, 强化精准劳动法治制度安排与制度实施
1. 嵌入管制理念, 构建反就业歧视的完备法律体系
2. 加强劳动基准弹性, 提高劳动基准立法位阶
3. 强化自治, 分类推进集体协商
(二) 规范劳动力市场专项劳动法治建设, 确保精准劳动法治实效达成
1. 完善管制:“多法”聚力保护农民工群体
2. 适度“灵活”:规范非典型用工
3. 目标明晰:课以国有企业特别义务
4. 良性互动:构建内外部劳动力市场转化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劳动关系解雇制度的自治与管制之辨[J]. 董保华. 政治与法律. 2017(04)
[2]转型时期的劳动关系:趋势与思维嬗变[J]. 谢德成.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6)
[3]共享经济企业用工管理与《劳动合同法》制度创新[J]. 唐鑛,李彦君,徐景昀. 中国劳动. 2016(14)
[4]社会失灵:内涵、表现与启示[J]. 黄建. 党政论坛. 2015(02)
[5]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J]. 常凯. 中国社会科学. 2013(06)
[6]限制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用[J]. 郑爱青. 中国劳动. 2006(02)
本文编号:3144454
【文章来源】:思想战线. 2018,4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精准劳动法治生成与证成法理
(一) 劳动法治的基本内核:对劳动关系既奉行自治又坚持管制
(二) 劳动法治的关键:精准劳动法治视野下观照管制与自治的内在平衡
(三) 精准劳动法治实现之基:把握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
二、精准劳动法治视域下我国劳动法治之检讨
(一) 管制与自治的法律失衡引发劳动法治精准化缺失
(二) 对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1. 对劳动力构成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2. 对就业方式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3. 对就业的市场性质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4. 对就业的企业形态及其劳动法治精准化要求认识不足
三、精准劳动法治:以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解决为中心
(一) 优化劳动力市场基础劳动法治建设, 强化精准劳动法治制度安排与制度实施
1. 嵌入管制理念, 构建反就业歧视的完备法律体系
2. 加强劳动基准弹性, 提高劳动基准立法位阶
3. 强化自治, 分类推进集体协商
(二) 规范劳动力市场专项劳动法治建设, 确保精准劳动法治实效达成
1. 完善管制:“多法”聚力保护农民工群体
2. 适度“灵活”:规范非典型用工
3. 目标明晰:课以国有企业特别义务
4. 良性互动:构建内外部劳动力市场转化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劳动关系解雇制度的自治与管制之辨[J]. 董保华. 政治与法律. 2017(04)
[2]转型时期的劳动关系:趋势与思维嬗变[J]. 谢德成.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6)
[3]共享经济企业用工管理与《劳动合同法》制度创新[J]. 唐鑛,李彦君,徐景昀. 中国劳动. 2016(14)
[4]社会失灵:内涵、表现与启示[J]. 黄建. 党政论坛. 2015(02)
[5]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J]. 常凯. 中国社会科学. 2013(06)
[6]限制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用[J]. 郑爱青. 中国劳动. 2006(02)
本文编号:314445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144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