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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秘密权的限制

发布时间:2017-04-19 09:03

  本文关键词:论商业秘密权的限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商业秘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很多情况下商业秘密成为企业战胜竞争对手的强大武器。世界贸易组织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签订,更是在全球范围内将商业秘密权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其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一起构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是在世界各国法律实践中优先保护商业秘密权这一趋势下建立的,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给商业秘密权利的行使设置合理边界,以便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权人的各项权益。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商业秘密权的研究还比较少,现行立法中对商业秘密权进行限制的规定分布散乱,缺乏统一性。 本文首先介绍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及认定,进而从剖析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性质及法律特征入手,根据法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和法理学的利益平衡理论,分析论证了对商业秘密权限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随后,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商业秘密权限制方面法律实践的考察,利用比较法学的方法,讨论研究了他人合法权利、劳动者自由择业权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限制的具体制度设计。最后,通过对我国在商业秘密权限制方面立法现状的梳理,找出了现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的措施: 一是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配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完整、科学的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 二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具体制度进行完善和设计。 首先要明确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行使的限制。在《商业秘密保护法》基本原则中规定以下内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相关行为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与社会公共道德内容不相符合,使得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危害,不属于本法的保护范畴。同时应该明确制定关于对商业秘密进行强制披露与许可的具体内容。商业秘密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在国家出现战争、瘟疫等紧急状态时,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经社会中的其他个体申请,可以批准对该商业秘密进行强制披露或许可,但被授权使用商业秘密的社会其他个体必须向原商业秘密权人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 其次要明确他人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权行使的限制。将来制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应明确以下情形属于他人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独立研发获取商业秘密;通过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情报分析或直接调查获取商业秘密;因权利人疏忽泄露而获取商业秘密;善意取得商业秘密;合法受让或被许可获取商业秘密。 最后要完善自由择业权对商业秘密权行使的限制。参考国内外立法和实践经验,本文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竞业禁止协议应符合以下条件:合理的商业秘密范围,即企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普通工作技能、操作经验,,不能被纳入竞业禁止协议规制的范畴;合理的限制对象,即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制对象应该是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特殊员工,对那些基本不接触企业商业秘密的一般员工,企业不得利用竞业禁止协议对其的自由择业进行限制;合理的限制区域;即合理的限制区域一般应限制在该企业内含商业秘密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地域范围;合理的经济补偿,即应将企业对员工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上升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明确规定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费的下限及具体的计算方法。
【关键词】:商业秘密 权利限制 公共利益 合法权利 竞业禁止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4;D922.52;D922.294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11
  • 1 引言11-15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11
  • 1.1.1 研究目的11
  • 1.1.2 研究意义11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11-13
  • 1.2.1 国内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11-12
  • 1.2.2 国外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12-13
  • 1.3 论文结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13-15
  • 1.3.1 论文结构13
  • 1.3.2 研究方法13
  • 1.3.3 创新点13-15
  • 2 商业秘密权限制的基本理论15-23
  • 2.1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认定15
  • 2.2 商业秘密权的概念及法律性质15-16
  • 2.3 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16-18
  • 2.3.1 权利主体的相容性16-17
  • 2.3.2 权利客体的秘密性17
  • 2.3.3 权利行使的受限性17-18
  • 2.4 商业秘密权限制的正当性18-23
  • 2.4.1 商业秘密权限制的法律属性18-19
  • 2.4.2 商业秘密权限制的法理学正当性19-20
  • 2.4.3 商业秘密权限制的经济学正当性20-23
  • 3 国外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的比较分析23-32
  • 3.1 美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介绍23-27
  • 3.1.1 他人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23-25
  • 3.1.2 通过“竞业禁止”保护商业秘密应当限于必要的范围25-26
  • 3.1.3 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对商业秘密披露的抗辩26
  • 3.1.4 美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评析26-27
  • 3.2 英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介绍27-29
  • 3.2.1 他人在没有信任义务情况下知悉、使用和披露商业秘密不构成侵权27
  • 3.2.2 “竞业禁止”不得违反公共政策27-28
  • 3.2.3 披露商业秘密与保护公共利益——“重大非法原则”28-29
  • 3.2.4 英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评析29
  • 3.3 日本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介绍29-32
  • 3.3.1 善意无过失的取得商业秘密不构成侵权29-30
  • 3.3.2 竞业禁止:不得损害雇员的生存权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30
  • 3.3.3 日本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评析30-32
  • 4 我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的现状与缺陷32-36
  • 4.1 我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的现状32-33
  • 4.1.1 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32
  • 4.1.2 他人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32-33
  • 4.1.3 自由择业权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33
  • 4.2 我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的缺陷33-36
  • 4.2.1 现有规定缺乏系统性33-34
  • 4.2.2 现有规定的效力等级较低34
  • 4.2.3 具体制度设计不完善34-36
  • 5 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的思考36-42
  • 5.1 我国商业秘密权限制制度立法模式的选择36
  • 5.2 我国商业秘密权限制的具体制度设计36-42
  • 5.2.1 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36-37
  • 5.2.2 他人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37-40
  • 5.2.3 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40-42
  • 结论42-43
  • 参考文献43-45
  • 后记45-46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4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冯晓青;商业秘密法平衡机制之探讨[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3期

2 叶静漪;任学敏;;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构建[J];法学杂志;2006年04期

3 付慧姝;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价值冲突与权利冲突研究[J];河北法学;2005年12期

4 付慧姝,陈奇伟;论商业秘密权的性质[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2期

5 王铁梅,吴立建;商业秘密权及其法律属性[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6 罗玉中,张晓津;Trips与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J];中外法学;1999年03期

7 邱平荣,欧阳仁根;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限制[J];政法论坛;1997年04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王小龙;商业秘密权利限制研究[D];暨南大学;2011年

2 郁卿峰;论商业秘密的强制许可与披露[D];苏州大学;2008年


  本文关键词:论商业秘密权的限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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