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与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界论
发布时间:2017-05-26 06:06
本文关键词:劳务与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界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受雇者与雇用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决定着调整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不尽相同,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劳务关系只能以传统的民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我国立法对于“劳务关系”的定义一直处于缺位状态,究其主要原因,一是理论界对于劳动法理论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和透彻,二是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由于需要解决案件审理和法律适用等实际问题,以及匹配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务关系的定义在法律缺位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些既有的区分标准,,如当事人的主体、年龄、工作内容等,从而加剧了立法的混乱。劳动法律规范中的劳动关系,是从传统的民事私法中的雇佣关系逐步演变而来的,这个过程是伴随着产业革命的不断发展而演变的,产业革命使得劳动者对于企业主的人身、经济从属性越来越强,逐步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障劳资双方在实质上的法律平等地位,公权力不得不对劳资关系进行干预调整,从而使得劳动者有了独特的法律地位。本文通过对上述历史演变过程的阐述和分析,对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特征与因素进行归纳分析,并对我国目前退休返聘的用工关系和学生勤工俭学的用工关系进行分析和评述。
【关键词】:劳动者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界定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5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7
- 第1章 导论7-9
- 1.1 选题的意义与背景7-8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8
- 1.3 文章的主要内容8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8-9
- 第2章 调整劳务关系的立法缺失及其原因9-14
- 2.1 我国现行立法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9-11
- 2.2 我国劳务法律关系调整制度的缺失原因分析11-14
- 第3章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厘清14-20
- 3.1 民法调整雇佣关系的传统与变迁14-15
- 3.2 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法化15-16
- 3.3 劳务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再界定16-20
- 3.3.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理差异16-17
- 3.3.2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界定因素17-20
- 第4章 对我国几类劳务关系的立法反思20-23
- 4.1 企业雇佣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20-21
- 4.2 退休职工与用人主体间的用工关系21-23
- 参考文献23-25
- 致谢2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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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劳务与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界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9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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