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补发拖欠离退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8 18:37
本文关键词:关于一次性补发拖欠离退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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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精神,对各地拖欠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以下简称“两费”)要一次性予以补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键词】: 离休干部 离退休干部 离休费 医药费 有关问题 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资金 保障机制
【分类号】:D922.5
【正文快照】: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l号)精神,对各地拖欠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以下简称“两费”)要一次性予以补发。现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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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J];中国劳动;1982年06期
2 阎吾 ,张景发 ,石志新;一位红军老战士的家风[J];w,
本文编号:64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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