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重构
发布时间:2017-09-17 04:21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重构
【摘要】:长久以来,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一直被各国政府作为劳动用工法律制度的特殊类型来处理。然而,近二十年来,由于生产劳动组织与生产劳动方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对临时性岗位用工赋予一定的法律效力。其中,派遣劳动最早摆脱临时性岗位用工劣于其他用工的观念,而在法律制度上取得独立地位。 以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为界线,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劳动法》施行前,临时性岗位劳动者被称为临时工,是相对于当时的正式工而言的。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劳动部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规及规章予以规范。其主要缺陷是临时工在用人单位与其他职工不能同工同酬。《劳动法》施行后,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取消了“临时工”的提法,包括临时性岗位劳动者在内的所有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制度来调整。但是,目前劳动合同制度的原则性规定,在一定意义上说,导致了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缺失,造成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然而,我国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中均未对此问题持应有的重视,,现行国内所有劳动法教科书对该问题没有具体论述以及1995年的《劳动法》中也没有任何规定即为明证。有鉴于此,本文在法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启示下,从必要性、可行性、遵循的原则以及具体内容的构建四个方面探讨了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重构。
【关键词】:临时性岗位用工 法律制度 重构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922.5
【目录】:
- 引言21-23
- 第一章 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重构的缘由23-40
- 第一节 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回顾23-30
- 第二节 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重构的必要性30-40
- 第二章 法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启示40-48
- 第一节 法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概况40-43
- 第二节 法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启示43-48
- 第三章 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的重构48-67
- 第一节 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重构应遵循的原则48-56
- 第二节 我国临时性岗位用工法律制度重构的具体内容56-67
- 结束语67-68
- 注释68-72
- 参考文献72-75
- 致谢75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崔浩;不定期劳动合同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86722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867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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