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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经法定程序降低工资无效

发布时间:2017-10-07 15:14

  本文关键词:企业不经法定程序降低工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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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单位】
【关键词】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 标准支付 劳动争议仲裁 提出异议 法定程序 法律效力 工资支付 暂行规定
【分类号】:D922.5
【正文快照】: 案情简介王某于2001年10月受聘于吉林省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协议。公司约定每月给付王某工资2200元,并且从2001年10月至2002年3月,一直按这个标准支付。2002年4月,公司总经理在一次全体员工会议上宣布,由于公司当年没有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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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8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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