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立法回应:挑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1-05-07 14:19
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进行研究,应当避免过于超前的想象,不将人工智能视为一种抽象的高度智能个体,而是将人工智能进行一种广义的弱人工智能理解,强调进入各类日常生活场景分散运用的算法,从而视之为与互联网生产关系紧密结合的一种架构。基于这样的理解,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可以理想类型化地提炼为安全、权利、治理三个层次。安全层次的挑战表现为人工智能技术的不确定性或滥用,权利层次的挑战表现为人工智能介入生产生活场景造成的利益关系重构,治理层次的挑战表现为人工智能的运用改变了社会治理的权力关系,形成新的治理结构。基于类型化的区分,针对三个层次挑战做出的立法回应应当采取针对性的不同对策。对于安全挑战与权利挑战,侧重于立足既有法律制度进行小幅度的调整,又有保障对技术发展的激励;对于治理挑战则应该更为审慎应对,重视以立法手段回应,强化法律约束,避免市场平台的算法治理凌驾于法律治理之上。
【文章来源】:地方立法研究. 2019,4(05)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导 言
一、法律意义上如何理解人工智能
二、人工智能现实挑战的不同层次
三、不同层次挑战引发的法律对策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数字社会权力的来源:评分、算法与规范的再生产[J]. 胡凌. 交大法学. 2019(01)
[2]数据隐私问题的维度扩展与议题转换:法律经济学视角[J]. 戴昕. 交大法学. 2019(01)
[3]机器人“人格”理论批判与人工智能物的法律规制[J]. 张力,陈鹏. 学术界. 2018(12)
[4]数据智能的算法权力及其边界校勘[J]. 段伟文. 探索与争鸣. 2018(10)
[5]风险防范下算法的监管路径研究[J]. 张凌寒. 交大法学. 2018(04)
[6]人工智能时代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治理[J]. 封帅,鲁传颖.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8(10)
[7]人工智能视阈下的网络法核心问题[J]. 胡凌.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8]人工智能良性创新发展的法制构建思考[J]. 张吉豫.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9]自动驾驶汽车对法律的挑战[J]. 江溯.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10]超越代码:从赛博空间到物理世界的控制/生产机制[J]. 胡凌.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1)
本文编号:3173543
【文章来源】:地方立法研究. 2019,4(05)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导 言
一、法律意义上如何理解人工智能
二、人工智能现实挑战的不同层次
三、不同层次挑战引发的法律对策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数字社会权力的来源:评分、算法与规范的再生产[J]. 胡凌. 交大法学. 2019(01)
[2]数据隐私问题的维度扩展与议题转换:法律经济学视角[J]. 戴昕. 交大法学. 2019(01)
[3]机器人“人格”理论批判与人工智能物的法律规制[J]. 张力,陈鹏. 学术界. 2018(12)
[4]数据智能的算法权力及其边界校勘[J]. 段伟文. 探索与争鸣. 2018(10)
[5]风险防范下算法的监管路径研究[J]. 张凌寒. 交大法学. 2018(04)
[6]人工智能时代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治理[J]. 封帅,鲁传颖.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8(10)
[7]人工智能视阈下的网络法核心问题[J]. 胡凌.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8]人工智能良性创新发展的法制构建思考[J]. 张吉豫.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9]自动驾驶汽车对法律的挑战[J]. 江溯.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10]超越代码:从赛博空间到物理世界的控制/生产机制[J]. 胡凌.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1)
本文编号:317354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173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