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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立法的必要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20 16:24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治理创新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全国性的立法对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通过三个角度来论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立法的必要性,分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的要求;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法治中国的必然趋势。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05)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的要求
    (一) 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式的基础
    (二) 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式现代化的要求
二、治安综合治理目的实现的保证
    (一) 打击违法犯罪需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的支持
    (二) 预防违法犯罪需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的保障
        1. 治安综治主体间法律关系界定不清
        2. 治安资源分配不恰当
三、法治中国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简论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关系[J]. 韩大元.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3(05)
[2]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立法问题[J]. 张玮.  东岳论丛. 2002(03)



本文编号:319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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