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中亲子关系的立法思考
发布时间:2021-06-16 14:19
调整亲子关系的法律制度,是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制度。《民法总则》采用"大监护"的立法模式来统筹解决父母和父母以外的人(或组织)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存在诸多弊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只是在现行《婚姻法》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改,无法适应时代需要,缺乏亲子制度的体系性安排及具体制度设计,依然保留落后规定、存留父母本位的痕迹,需要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议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第一,规定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包括亲子关系的推定与否认制度、认领制度,规定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不再使用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术语,统称为亲生子女;第二,规定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包括受扶养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与其他亲属的交往权、姓名权、发表意见权、财产权等;第三,规定父母照顾权制度,强调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责任。
【文章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34(02)
【文章页数】:1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未成年人监护立法体例辩思[J]. 夏吟兰. 法学家. 2018(04)
[2]民法总则中的监护制度[J]. 扈纪华. 中国公证. 2017(12)
[3]美国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研究——兼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J]. 孙海涛. 私法. 2017(01)
[4]《民法总则》制定与我国监护制度之完善[J]. 杨立新. 法学家. 2016(01)
[5]比较法视野下的“父母责任”[J]. 夏吟兰. 北方法学. 2016(01)
[6]成年监护制度的现代转向[J]. 李霞. 中国法学. 2015(02)
[7]民法典体系下婚姻家庭法之基本架构与逻辑体例[J]. 夏吟兰. 政法论坛. 2014(05)
[8]从“亲本位”向“子女本位”演变的亲子法[J]. 王丽萍. 金陵法律评论. 2006(01)
[9]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父母照顾权为中心[J]. 王丽萍. 法商研究. 2005(06)
[10]父母照顾权研究[J]. 王丽萍. 法学杂志. 2004(01)
硕士论文
[1]亲子关系否认制度研究[D]. 徐春佳.吉林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233228
【文章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34(02)
【文章页数】:1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未成年人监护立法体例辩思[J]. 夏吟兰. 法学家. 2018(04)
[2]民法总则中的监护制度[J]. 扈纪华. 中国公证. 2017(12)
[3]美国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研究——兼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J]. 孙海涛. 私法. 2017(01)
[4]《民法总则》制定与我国监护制度之完善[J]. 杨立新. 法学家. 2016(01)
[5]比较法视野下的“父母责任”[J]. 夏吟兰. 北方法学. 2016(01)
[6]成年监护制度的现代转向[J]. 李霞. 中国法学. 2015(02)
[7]民法典体系下婚姻家庭法之基本架构与逻辑体例[J]. 夏吟兰. 政法论坛. 2014(05)
[8]从“亲本位”向“子女本位”演变的亲子法[J]. 王丽萍. 金陵法律评论. 2006(01)
[9]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父母照顾权为中心[J]. 王丽萍. 法商研究. 2005(06)
[10]父母照顾权研究[J]. 王丽萍. 法学杂志. 2004(01)
硕士论文
[1]亲子关系否认制度研究[D]. 徐春佳.吉林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23322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233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