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立法论文 >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正当性及其完善

发布时间:2021-07-17 08:4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在我国社会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适应惩治腐败、从严治吏的需要而规定的一个新罪名,但该罪与贪污贿赂等惩治腐败的同类犯罪相比,法定刑偏低,引起理论界和司法界较多的争议。本文第一部分从法理的角度和现实的情况出发,说明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通过对该罪关于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客观方面“说明时间”等立法规定欠缺性的分析,指出该罪在适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第三部分提出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的具体建议。通过以上的分析,以期对该罪的司法适用提供一些借鉴作用。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引言
第一部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正当性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争论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正当性
第二部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缺失
    一、主体规定的欠缺性
    二、“说明”规定的欠缺性
    三、“财产”规定的欠缺性
第三部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完善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评析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完善方式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
Abstract
后记
导师及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理视角: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正当性根据[J]. 曾新明,刘秀.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4)
[2]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研析与立法建议[J]. 刘翔雁.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06)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实践与反思[J]. 曲晶,赫凛冽.  辽宁警专学报. 2002(04)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之缺陷与完善[J]. 苏新建.  河北法学. 2002(04)
[5]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J]. 贾平.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05)
[6]应调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幅度[J]. 赵建高,徐剑.  检察实践. 2000(03)
[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的完善[J]. 吴明磊.  人民检察. 1996(08)
[8]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探讨[J]. 蔡文海.  汕头大学学报. 1993(01)



本文编号:328783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28783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798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